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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计量标准及温度、压力修正方式

点击次数:335 发布时间:2011/11/22

天然气计量以体积表示,单位:m3。由于气体具有可以充满任意空间和可压缩性的特性,由气体状态方程式可知,作为计量用的标准体积,必须对压力、温度作出明确的统一规定,离开了状态谈论气体体积是没有意义的。

国家石油行业标准已明确规定以温度293.15K(20℃),压力101.325kPa时的状态为天然气计量标准状态;凡是实际状态与此标准状态不相符时,均应按气体状态方程式进行修正。

式中:Qn---标准状态下的气体体积量,m3
Q---工作状态下的气体体积量,m3
t---工作状态下的气体温度,℃;
P---工作状态下的表压力,kPa;
Pa---测量时当地的大气压,kPa;
z---气体的压缩系数。

压缩系数z是随温度和压力而变化的,它与气体的工作压力P和气体的临界压力PC的比例(P/PC)、气体的工作温度T(K)和气体的临界温度TC(K)的比例(T/TC)有明确的函数关系。天然气的压缩系数z=1/F2z,超压缩因子Fz可在国家石油行业标准SY/T6143-1996中的附录A中查出;在压力小于0.1MPa时,z=1。

天然气管网输配的实际情况是变化复杂的,常与标准状态不相符。故需采用一定的修正方式进行补偿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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