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易推广 > 商务服务 > 商务服务 > 公司注册服务 > 北京顺兴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产品展示 >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 > 总局核名延期变更

产品展示

总局核名延期变更

点击次数:3发布时间:2017/1/11 8:44:17

总局核名延期变更

更新日期:2017/1/11 8:44:17

所 在 地:中国大陆

产品型号:

简单介绍:工商总局核名变更与延期

相关标签:总局核名 

优质供应

详细内容

 ()公司名称有效期

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届满,预先核准的名称失效。

预先核准的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进行转让。

()公司名称延期

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人可以持《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提出名称延期申请。

申请名称延期应由全体投资人签署《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延期申请表》,有效期延长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联系我们

联系人:韩丹

点击查看联系方式

企业档案

  • 会员类型:免费会员
  • 工商认证: 【未认证】
  • 最后认证时间:
  • 法人:
  • 注册号:
  • 企业类型:个体商户
  • 注册资金:人民币万

script>
在线咨询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