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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静电释放报警仪
点击次数:225发布时间:2016/9/18 20:17:06
更新日期:2024/10/25 10:34:54
所 在 地:中国大陆
产品型号:A2
优质供应
详细内容
产品简介: | ||||||||||||||||||
本安型人体静电释放报警仪,用于解决石油化工危险场所中操作人员作业静电安全问题,在导除静电的同时检测人体电压,当电压值高于150V时,发出声光报警提示。其触摸球采用静电亚导体材质,不会产生电火花,目前已普遍替代了传统的不锈钢导静电产品。
*新款人体静电释放报警仪并增加“来人提醒,电压值显示,信号联锁输出”等功能,尤其是信号联锁输出功能,可与溢油静电保护器或拦车器等配套使用,如操作中忽略触摸释放人体静电,发油系统将无法启动,以保证操作过程的人员静电安全。 产品智能化大幅提升,来人扫描检测功能能主动提醒人员触摸,使操作者拥有更好的使用体验,降低静电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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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合(参考国标): | ||||||||||||||||||
1、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 第14.3.13条规定:下列甲、乙、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作业场所,应设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1、泵房的门外; 3、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
2、Q/SY1431-2011《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第4.4条:泵房的门外、油罐的上罐扶梯入口、油罐采样口处(距采样口不少于1.5m)、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及悬梯口处、装置区入口处、装置区采样口处、码头入口处、加油站卸油口处(距卸油口不少于1.5m)等危险作业场所应设置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的电荷转移量不得大于0.1μC。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应由有检测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允许用于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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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采用“静电亚导体”材质? | ||||||||||||||||||
静电亚导体是介于导体和非导体之间的材料,其表面电阻率大于1*106Ω小于1*109Ω。
小结: 由上表可以看出,人体静电释放报警仪在静电泄放过程中,释放电流小,释放时间长,不会产生电火花,释放静电过程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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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静电释放报警仪----新增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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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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