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余庆县工业厂房楼面承载力安全检测资质办理*
4月8日消息,据厂房检测市场部:公司实力雄厚检测
仪器,鉴定结论准确。拥有一支的房屋检测鉴定团队,其中从事土建工作多年的工程师3人,结构检测鉴定与工程加固方向硕士研究生2人,房屋检测鉴定人员20多名,并邀请多名建筑物鉴定作为顾问 本院具有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监理资质和一批生产企业,拥有大中型试验室20余个,装备一批的仪器设备,设有工业建筑诊断与改造工程研究、冶金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检测、中冶集团建筑研究等6个;出版发行了《工业建筑》、《钢结构》、《环境工程》等核心杂志;中国钢结构协会、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建筑工程委员会等22个学术挂靠在我院。公司与省内外多家工程质量检测投资合作,建立了检测资源共享的合作联盟,足以我公司科学、求实、严谨、保质、服务的质量目标实现,至公司成立以来,先后对多个大型的复杂的工程进行检测,能够按时、保质地完成各类检测任务并有能力处理在检测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我公司严格按照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的要求,在检测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科学、准确、规范、满意”的科学方针,本着“质量、客户至上”的宗旨竭诚为您服务,公司期待与您合作。余庆县厂房安全检测办理部门 余庆县厂房结构安全检测公司 余庆县厂房建筑质量安全检测公司
一、危房安全检测适用范围
1、房屋改变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前的检测鉴定:指房屋在改变原本设计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后房屋结构构件承载能力及各项参数是否满足后期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出合理的加固处理意见。
2、房屋拆改结构布置前的鉴定:指房屋使用想扩大房屋内在的使用空间、增设电梯及消防楼梯等构造设施前的检测鉴定,改造过程一般情况下需拆改房屋的部分结构承重构件,拆改前需了解拆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安全及采用加固可否达到拆改要求的一种为客户提供可行性建议的检测鉴定。
3、增加使用荷载前的房屋鉴定:一般以工业厂房、仓库、生产车间、档案馆及机房较多,为满足使用需求需在房屋楼面或其他承重构件上增加吊车、档案柜、机械设备、货柜、广告牌等设备前(后)为了解建筑目前楼面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增加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的检测鉴定,并对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4、房屋增加使用层数前的鉴定:指房屋使用想增加使用层数前为了解建筑目前基础、主体承重构件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增层后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5、房屋延长设计使用年限的鉴定:指房屋已用年限已经超过原设计使用年限想继续使用房屋前的检测鉴定,继续延用前为了解房屋目前的各项参数是否满足后期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房屋目前出现的损坏及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6、装修改造前房屋鉴定:该种鉴定在不改变结构构造的情况下一般为常规性的性检测鉴定,主要是房屋重新装修前想了解原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性(统称为性)是否满足后期的使用要求及现时的规范要求。
7、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鉴定。
8、装修加固改造后的验收鉴定。
9、 对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
二、鉴定内容及方式简述
(一)混凝土框架及砖混结构:
1、对房屋的原设计图纸、装修改造意图、历史修缮加固情况、前期的使用情况及后期的使用要求进行调查了解;
2、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地址、建造年代、朝向、装修概况及使用用途进行现场调查;
3、对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测量,对部分典型构件损坏情况(变形、开裂、沉陷、渗漏、露筋等)进行外观检查及拍照记录;对损坏较严重、重要性构件及设计改造有别要求的构件进行重点检测鉴定;
4、采用裂缝测宽仪混凝土承重构件进行裂缝情况进行测量,包括其长度、宽度、深度、形状、条数,必要时绘出裂缝分布图;依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对其进行评定,判断其是否超出规范允许值。
5、采用“DJD2-1GC”型电子经纬仪对房屋部分部位竖向构件倾斜率或偏移比值进行测量,分析是否出现倾斜及不均匀沉降现象。
6、对房屋现有上部结构的建筑及结构布置、构件尺寸、楼板厚度、层高等情况进行现场测量,并与设计图纸进行复核。
7、按照现行相关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抽取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承重构件进行配筋情况、砼保护层厚度检测。
8、按现行相关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抽取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承重构件采用钻芯法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对不宜采用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的构件采用回弹法进行检测鉴定。
9、按现行相关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抽取数量的承重砖墙采用回弹法对其砖砌块强度及砌筑砂浆强度进行强度检测,对于砌筑砂浆强度太低时采用砂浆贯入法进行检测鉴定。
10、对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并依据现行相关规范对该房屋现状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分析。
11、根据检查、检测情况和验算结果,依照《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或《工业建筑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08)判定该房屋结构安全性是否满足目前的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及目前出现结构损坏的构件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
三、鉴定常用依据
1、《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2、《工业建筑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08);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5、《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6、《建筑结构检测标准》(GB/T50344-2004);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 9-87);
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规程》(CECS03:2007);
9、《混凝土中钢筋检测规程》(JGJ/T152-2008);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11、《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T4883);
12、《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规程》(CECS02:2005);
13、《回弹法检测砌体中普通粘土砖抗压强度规程》(DBJ13-73-2006);
1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15、《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6、《钢结构现场检测标准》(GB/T50621);
1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8、《钢结构检测与鉴定规程》(DG-TJ-08-2011-2007);
19、《钢结构检测评定及加固规程》(YB 9257-96);
20、《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89);
21、《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 203-2007);
22、原结构设计图纸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建设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