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房子都是砖结构或者木结构的,这些老房子在使用30年以上后,房屋可能会出现裂缝、沉降、倾斜等现象,不过这并不代表房屋就是危房,还需要经过房屋鉴定才能确定。疑似危房盼鉴定
对于C级危房,鉴定所的意见为整改加固,市民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具体情况所需要的其他)、危房鉴定书,根据鉴定所提供的处理建议,向x或当地分修理和整改,因为部危房的情况各不相同,工作人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下一步整改加固的具体指示。危房修复或者拆建费用一般由住户自己承担。
危险房是指承重的主要结构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其评定标准另定。
这是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4年11月8日批准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30年来,该标准评定各类房屋的完损等级标准,为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屋,对自管房(不包括工业建筑)或私房进行鉴定、管理时,提供了完损等级的评定。在评定古典建筑的完损等级时。
在我看来,在房屋检测中,重点判定的是结构、装饰和设备三大块。 各类房屋结构组成分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装修组成分为: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设备组成分为:水卫、电照、暖气及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而这三块中,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承重构件:梁、柱、墙、板、屋架平直牢固,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
非承重墙:
a. 预制墙板节点安装牢固,拼缝处不渗漏;
b. 砖墙平直完好,无风化破损;
c. 石墙无内化弓凸;
d. 木、竹、芦帘、苇箔等墙体完整无破损。
屋面:不渗漏(其他结构房屋以不漏雨为标准),基层平整完好,积尘甚少,排水畅通。
a. 平屋面防水层、隔热层、保温层完好;
b. 平瓦屋面瓦片搭接紧密,无缺角、裂缝瓦(合理安排利用除外),瓦出线完好;
c.青瓦屋面瓦垄顺直,搭接均匀,瓦头整齐,无碎瓦,节筒俯瓦灰梗牢固;
d. 铁皮屋面安装牢固,铁皮完好,无锈蚀;
e.石灰炉渣、青灰屋面光滑平整,油毡屋面牢固无破洞。
楼地面:
a. 整体面层平整完好,无空鼓、裂缝、起砂;
b. 木楼地面平整坚固,无腐朽、下沉,无较多磨损和稀缝;
c. 砖、混凝土块料面层平整,无碎裂;
d.灰土地面平整完好。
复核验算
根据现场检测得到的房屋各结构构件的实际截面尺寸、材料强度及房屋结构形式,按照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强度、刚度进行复核验算。只有当现场检测结果与房屋原设计图一致时,方可按原设计图复核验算。
鉴定评级
通过对所鉴定房屋的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判断,提出鉴定意见。
对房屋的危险性鉴定可参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1999)执行,对房屋的性鉴定可参照《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和《工业厂房性鉴定标准》(GBJ144-1990)执行。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殊要求的建筑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上述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地震后殊地基土地区或殊环境中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鉴定,除应符合上述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处理建议
根据鉴定结果,对需要加固或修缮的房屋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提出处理建议:
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出具鉴定文书
按照鉴定文书格式,使用的术语、标准计量和符号出具鉴定文书。
在鉴定文书中,应对所评较低级别(如民用建筑评为cu级、du级构件及Cu级、Du级子单元)的检测项目数量、所处位置及其处理建议,逐一作出详细说明。当房屋的构造复杂或问题较多时,尚应绘制cu级和du级及Cu级和Du级检测项目的分布图。若在使用性鉴定中发现cs级构件或Cs级项目已严重影响房屋的使用功能时,也应在鉴定文书中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