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青岛市危房质量安全检测鉴定评估#
5月15日消息,据房屋检测市场部:房屋安全检测鉴定_房屋检测_房屋检测_租赁合同检测,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等,深圳市太科建筑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二年,于二零零二年底更名为“建设设计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综合勘察书。主要从事房屋检测,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岩土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以及抽芯检桩等业务。
公司成立以来,每年均完成勘察项目二百多项。其中九龙海关29层综合楼岩土工程勘察,龙口水库坝基帷幕灌浆,东方半岛花园地基处理等多项岩土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治理工程获部级和市级奖。公司一九四年度被广东省委,省A评为“广东省”,二零零二年被深圳市龙岗区JSJ评为,二零零二年被深圳市企业评价会评为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十强企业。
公司已通过IS标准认证,公司的经营思想是“创一流队伍,创一流工程”,公司的质量方针是“诚实守信,顾客满意,科学管理,打造精品”。几年来,公司紧紧依靠科技进步,依靠人才,依靠正确的指导思想,使公司成为具有很强实力的综合企业,别是引进岩土工程人才,开拓了地基和岩土工程项目,先后在深圳,广州,东莞,惠州承接工程,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危房,即危险房屋。 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危险构件: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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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检测房屋的结构是否有:因种种原因已遭受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或承载能力,不能正常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情况。
·梁、柱、墙面、楼板、的严重裂缝,地基的下沉、房屋明显倾斜等。
根据《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主体结构的装修行政实行属地管理。房屋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实施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装修、增加夹层或其他可能影响房屋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的行为等,应前往房屋所在地区(市)县政务受理窗口办理房屋结构安全行政许可,取得《成都市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后方可实施。 四、危房评估等级安全检测鉴定——地基评定标准:
1.1一般规定
1.1.1 危险构件是指其承受能力、裂缝和变形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结构构件。
1.1.2 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
1)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一构件;
2)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一轴线单面长度为一构件;
3)板式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一构件。
2 墙体:以一个计算高度、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一构件。
3 柱:以一个计算高度、一根为一构件。
4 梁、檀条、搁栅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一构件。
5 板:以一个自然间面积为一构件;预制板以一块为一构件。
6 屋架、桁架等:以一为一构件。
1.2 地基基础
1.2.1 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应包括地基和基础两部分。
1.2.2 地基基础应站点检查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房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滑坡、稳定、殊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1.2.3 当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者,应评定为危险状态:
1 地基沉降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2 地基生产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1)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产生沉降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房屋部倾斜率大于1%;
3 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着影响,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
1.2.4 当房屋基础有下列现象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 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3 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五、危房评估等级安全检测鉴定——砌体结构危险构件评定标准:
4.3.1 砌体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等内容。
4.3.2 需对砌体结构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测定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推定砌体强度,或直接检测砌体强度。实测砌体截面有效值,应扣除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截面损失。
4.3.3 砌体结构应重点检查砌体的构造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状况,砌体承重墙体变形和裂缝状况以及拱脚裂缝和位移状况。注意其裂缝宽度、长度、深度、走向、数量及其分布,并观测其发展状况。
4.3.4 砌体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 受压构件承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 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3 受压墙、柱表面风华、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
4 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mm;
5 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
6 墙、柱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7 墙、柱刚度不足,出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
8 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9 砖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沿母线裂缝,或拱曲面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锈蚀严重,且拉杆体系失效;
10 石砌墙(或土墙)高厚比:单层大于14,二层大于12,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6cm。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