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太科建筑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的性。公司拥有雄厚的团队36人,持证人员32人,包括教授级高工5人、工程师13人、工程师10人,其中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及岩土工程师4人。持有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行业资格的工程人员33人。 发展状况:自公司成立以来,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行业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公司总部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在广东省内多个城市设有分公司及办事处,业务范围遍及省内外。公司具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能力确认》。
一、幼儿园、学校建筑的抗震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及要求:
1 搜集建筑的勘察、施工和竣工验收的相关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应根据鉴定的需要进行补充实测。
2 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
3 根据各类建筑结构的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4 对现有建筑整体抗震性能作出评价,对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应说明其后续使用年限,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二、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根据下列情况区别对待:
1 建筑结构类型不同的结构,其检查的重点、项目内容和要求不同,应采用不同的鉴定方法。
2 对重点部位与一般部位,应按不同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鉴定。
注;重点部位指影响该类建筑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关键部位和易导致部倒塌伤人的构件、部件,以及地震时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部位。
3 对抗震性能有整体影响的构件和仅有部影响的构件,在综合抗震能力分析时应分别对待。
三、 抗震鉴定分为两级。级鉴定应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应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A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当符合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建筑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当不符合级鉴定要求时,除本标准各章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应由第二级鉴定作出判断。
B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检查其抗震措施和现有抗震承载力再作出判断。当抗震措施不满足鉴定要求而现有抗震承载力较高时,可通过构造影响系数进行综合抗震能力的评定;当抗震措施鉴定满足要求时,主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95%、次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90%,也可不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四、 幼儿园、学校现有建筑质量控制和结构构造鉴定的基本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建筑的平立面、质量、刚度分布和墙体等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在平面内明显不对称时,应进行地震扭转效应不利影响的分析;当结构竖向构件上下不连续或刚度沿高度分布突变时,应找出薄弱部位并按相应的要求鉴定。
2 检查结构体系,应找出其破坏会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对重力的承载能力的部件或构件;当房屋有错层或不同类型结构体系相连时,应提高其相应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
3 检查结构材料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当低于规定的要求时,应提出采取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
4 多层建筑的高度和层数,应符合本标准各章规定的值限值要求。
5 当结构构件的尺寸、截面形式等不利于抗震时,宜提高该构件的配筋等构造抗震鉴定要求。
6 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整体性的要求;装配式厂房应有较完整的支撑系统。
7 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应满足不倒塌伤人的要求;位于出入口及通道等处,应有的连接。
8 当建筑场地位于不利地段时,尚应符合地基基础的有关鉴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