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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报告*新闻
点击次数:2065发布时间:2019/3/22 10:54:31
更新日期:2023/2/8 18:16:27
所 在 地: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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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现状
(一)验收备案不及时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必须在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将对建设单位处以高额罚款,而目前就我市按规定办理的工程不足50%,造成原因主要是建设单位到规划、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办理验审手续不能及时,而且还存在地方性的法规与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存在办理时间上的矛盾现象,如工程结算备案工作等,影响了备案工作的及时性。
(二)备案工作认识不到位
有部分责任主体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认识不够,忽视验收备案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这些责任主体在签署结论性文件的时候,没有经过认真审查就随意加盖公章,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责任单位基本上不组织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工程情况基本不了解。工程质量,百年大计,工程验收备案是作为政府监管工程投入使用前的*后一道关,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是关系老百姓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人员意识淡薄,业务水平不高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但大部分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对于备案工作不是很了解,都是交施工单位办理,而施工单位经办人员(资料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不重视备案资料的收集、管理,造成备案材料的缺失,或者存在业务水平低,收集整理的资料结论不符合规范、标准等现象。而作为市场化后的检测机构,为片面追求利益,出具报告,这些致使验收备案一次性通过率较低,备案时间延长。
(四)部门缺少交流
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并不是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他需要多个部门机构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但在具体的工作中,部门与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交流配合,存在着各自为政的现象,使经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先后办理的矛盾,这样使得验收备案工作无法有效的开展,甚至导致验收备案工作不能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存在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有序开展。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重要性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使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发生了的转变,使得工程从立项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整个过程都能得到有效的监控,从根本上保证了国家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情况的把控。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规范了各级政府对工程监管方式,实现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宏观监督、全程监督,使得各级政府对于建设工程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避免了在建设施工中“乱指挥”的现象,充分发挥各责任主体的自主性。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把对于工程建设质量的验收工作交给了工程的建设方,在保证其自主性的情况下,使得工程各责任主体能够更好地履行质量责任,从而减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使得工程责任主体成为了安全质量问题的责任人,取消了以往的验收模式,使得广大消费者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的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对策
(一)改变思维模式,增强备案意识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工程质量验收由原来的验收等级核定变为验收备案的转变,由原来以政府对工程质量的认定为主,改变为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评定为主的转变,这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这就要求参加各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权利和责任,认识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确保质量安全所处的重要位置,而政府监管重点转为监督抽查和对责任主体履职行为的监督,因此,各参建单位要改变以往的思维模式,增强验收备案意识,认识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把工程验收备案工作落到实处。
(二)备案人员专业化培训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一项以业务为主的技术性工作,部分办理人员对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工作不是很熟悉,因此,对验收备案经办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加大对新的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这样才可以能使办理人员熟悉工作流程,规范所填写的备案材料,以提高验收备案工作的效率,增加验收备案的一次性通过率。
工程竣工报告-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评定后填写,提交建设单位。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一栏:是否按施工图及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全部完成。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一栏:是否按要求整理完成。有关资料已提交监理单位审查合格。
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资料:各项抽检试验报告共(
)份,是否均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款支付情况: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完毕。
工程质量保修书一栏:工程竣工验收后是否已提交建设单位。
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执行情况:是否按时整改并书面备案。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全国办理竣工验收检测找第三方机构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检测
工程质量勘察检查报告
勘察单位在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后,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后填写。
质量检查意见一栏:工程地基土情况与勘察报告勘察结果是否相符,所提供的技术数据是否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质量检查结论一栏:是否同意验收。
工程质量设计检查报告
由设计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后填写。
质量检查意见一栏:工程实物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质量检查结论一栏:是否同意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责任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换证)
一、受理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
第三十一条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第三条、第四条
《天津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天津市政府第89号令) 第八条
二、受理部门:工程技术处
三、办理流程:
一步:
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C厅市建设交通委第96号窗口领取《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第二步: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可通过两种途径申报办理;
种,直接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种,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以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通过网络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核,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通过网上申报的,申请人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请条件:
1、基础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应通过相应资质的计量认证;
3、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基础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4、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5、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