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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检测机构中政建研优质服务
点击次数:381发布时间:2018/12/4 15:41:10
更新日期:2020/11/4 10:51:31
所 在 地:中国大陆
产品型号:546423
相关标签:房屋检测机构
优质供应
详细内容
既有建筑结构安全性检测与评估俗称为老旧房屋检测。
既有建筑指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这些建筑一般经竣工验收合格。既有建筑结构安全性的检测与评估,一般需要通过现场复核结构布置和荷载情况,材料性能检测,裂缝损伤检测,沉降变形测量,经结构验算和分析,对结构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加固处理建议。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要房屋检测的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检测与评估,且各种情况下的结构安全性检测评估有所侧重:
1)房屋因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等原因,出现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时。这类项目除评估结构安全性、提出处理建议外,一般需要进行损伤原因分析,分析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等哪个环节造成现有损伤,为责任认定提供依据。住宅质量整治及仲裁鉴定多属该类项目。
2)房屋因材料、环境等原因,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影响安全或使用的劣化、老化迹象时。对混凝土结构,材料因素可能有混凝土骨料中含有MgO等活性成分、水泥中碱含量过高、水泥安定性不良、拌和水中含过量 等,环境因素可能有化学物质、冻融循环、过量 等,这些因素可能引起混凝土爆裂、钢筋锈蚀、化学侵蚀、碱骨料反应、冻融破坏等劣化、老化迹象,钢结构的主要老化迹象是钢材锈蚀,砌体结构的主要老化迹象是砖墙风化,木结构的主要老化迹象是虫蚀、腐朽。这类结构安全性检测评估,一般需要进行材料和环境分析,查找造成劣化或老化的主要原因,预测继续劣化或老化的程度,并提出有效的处理措施建议。
3)房屋因相邻工程影响,出现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时。这类结构安全性检测评估,重点是区分受检房屋的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系房屋本身原因引起还是邻近基坑工程施工影响引起,评估结构安全性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建议。由于该类项目多在损伤或变形发生后委托进行,当事双方可能已经发生矛盾,故也有较多的法院委托仲裁鉴定项目。
4)房屋使用功能或局部结构改变,对结构安全性有影响时。房屋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使用功能改变,如厂房改办公楼、办公楼该商场等,也可能需要进行局部开设门洞、局部楼板开洞、局部抽梁拔柱等局部结构改变,这些因素对结构安全性均有影响,需要进行安全性检测评估,按照新的使用功能和结构布置验算结构构件并评估结构安全性。当功能和结构改变较大时,尚需进行房屋检测抗震性能评估。
5)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服役时。一般地讲,当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服役时,房屋将出现不同程度的耐久性老化迹象,其结构功能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需要进行全面的房屋检测评估,除常规房屋检测评估内容外,重点在于预测结构使用寿命、设定下一目标使用期并提出耐久性处理建议。当既有建筑按有关标准被评为危房时,房屋检测报告须送当地房屋检测中心组织技术审查。厂房安全检测鉴定相关事宜
厂房安全检测就是为已发现安全隐患危险迹象或其他需要评定安全性等级的厂房。
(1)厂房安全检测鉴定的途径
现实当中,因不当使用而对楼宇造成损坏的情况有很多,但因为普通居民楼分属于不同的业主,因此很难统一协调进行保护,这就为厂房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市民如对厂房质量鉴定存在疑虑并申请鉴定时,可以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单幢建筑所有产权人的名义向鉴定中心提出厂房安全鉴定申请;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市民也可联合该厂房所在建筑物的所有权利人提出厂房鉴定申请。
总而言之,未经厂房鉴定的厂房,居民平时要定期观察厂房内墙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倾斜和裂缝等现象。重点要注意观察裂缝出现的部分这些都是厂房质量鉴定的项目。其中,由材料干湿变化引起的地面、墙面网状裂缝,或由热胀冷缩变形原因造成的裂缝不属于危险裂缝。居民碰到类似情况须引起重视,并尽快进行厂房安全鉴定。
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呢?
1、在厂房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厂房结构、明显加大厂房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厂房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厂房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厂房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行厂房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厂房装修涉及拆改厂房结构、明显加大厂房载荷的,应当由原厂房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厂房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厂房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厂房质量鉴定机构申请厂房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厂房安全的,厂房所有人应当及时向厂房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厂房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厂房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厂房进行厂房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3)厂房质量鉴定机构的条件
一级厂房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
b、从事厂房安全鉴定 5 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厂房安全鉴定项目,履行厂房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c、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厂房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10 年以上工作经历;
d、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 10 人(含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 人),地质专业 1 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专业各 2 人。以上人员从事厂房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70%;
e、有厂房安全鉴定检测专用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f、取得 ISO9000 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级厂房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
b、从事厂房安全鉴定 4 年以上,有厂房鉴定业绩,履行厂房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c、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从事厂房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d、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 6 人,建筑材料专业 1 人,建筑设备专业 1 人。以上人员从事厂房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e、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三级厂房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
b、从事厂房安全鉴定 3 年以上,有厂房鉴定业绩,履行厂房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c、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从事厂房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d、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结构专业 3 人,建筑材料等相关专业 2 人。以上人员从事厂房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3 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e、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