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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检测分类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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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检测分类和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工程、装修和给排水、电器、空调工程等分部工程构成的。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等涉及建筑工程的安全。因此,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控制就显得更为重要。对主体结构而言,在施工阶段要进行建筑材料进场复验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检验、结构工程的实体检验和对结构质量有怀疑的抽样检测。对既有建筑则应根据使用功能的改变或质量状况进行安全性、耐久性检测等。建筑结构检测可分为新建工程(包括施工阶段和验收不满两年的工程)和既有建筑工程(已建成两年以上且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两大类。在这两大类中的每一类有可以分为根据检测的性质进行在分类。

(一) 新建工程检测

新建结构工程检测可分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验、质量验收检验、结构工程的实体检验和对结构工程质量怀疑或不符合要求的检测等几种类型。

1、 建筑材料的进场复检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在我国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由两个环节组成,一是生产厂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在出厂

建筑材料进行检验,确认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后才能出厂,对每批进入工地现场的建筑材料根据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复检,经过复检合格后才允许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其中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所谓见证取样检测,就是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根据建设部建建[2002]211号文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块;
(4) 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的数量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 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工序的检验

整个建筑工程是由一道道工序完成,各道工序的质量不仅影响本道工序且还会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和质量。因此,各道工序的质量控制是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基本的和*重要的。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结构特点,有的放失制定每道工序的操作工艺要求、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并对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还应进行交接检验,以确认是否满足下道工序和相关专业的施工要求。

各工序的质量检验体现了施工单位的预控、过程控制和自行检查评定。只有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才能太那些检验批验收报验单。再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方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该检验批的质量。

3、 建筑结构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把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检验批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对于检验批得质量验收,根据验收项目对该检验批质量影响的重要性又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得基本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因此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的质量标准较主控项目有所放宽,但也不允许出现严重缺陷和过大的超差。

4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

当遇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

(1)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2) 对施工质量的抽样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

(3) 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需要通过检测进行确认。

(4) 发生工程事故,需要通过检测分析事故的原因及对结构可靠性的影响。

对于主体结构的检测应在被检测对象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检测方案。该检测方案应重点包括检测的依据,检测的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及检测的数量等。

关于检测方法,从对主体结构构件损伤程度来区可分为:非破损检测方法,如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等;局部破损检测方法,如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点荷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等。这主要是指对实体结构件材料强度的检测方法而言。对于建筑施工质量的检测除包括实体结构构件材料强度外还应包括结构损伤与变形(裂缝、不均匀沉降、构件过大变形等)、结构构件内部缺陷(不密实、夹渣、空洞等)、结构构件尺寸偏差和结构施工偏差(标高和平整度、垂直度等)以及连接与构造缺陷等,而这些检测内容所采用的方法多为非破损的。

建筑结构施工质量检测的内容不仅因建筑结构体系不同(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钢管混凝土与型钢混凝土结构等)、而且还因结构施工质量缺陷表征的不同所进行检测内容与项目也有比较大的差异。但*根本的还是应根据检测的目的和建筑结构的状况以及委托方的要求,合理的确定检测项目和内容。

 
 
 
(二) 既有建筑工程结构检测

1、 既有建筑的正常检测

既有建筑结构的正常检查工作可由建筑物的产权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实施,检查的内容可包括建筑构件的裂缝、损伤、过大位移或变形,建筑物内外装饰层是否出现脱落空鼓,栏杆扶手是否松动失效等通过仔细观察能够发现的现状缺陷。当正常检查发现存在影响既有建筑正常使用的问题,应及时维修;当发现结构构件变形或裂缝开展较多等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建筑结构的检测。

2、 建筑结构的常规检测

建筑结构的常规检测不能只是构件外观质量及其损伤的检查,需要根据既有建筑结构的现状质量与损失、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使用环境类别及其使用功能和荷载的变化等,确定检测的重点,检测的项目和相应的检测方法。

建筑结构的常规检测宜一下列部位列为检测重点:

(1) 出现渗水漏水部位的构件;
(2) 受到较大反复荷载或动力荷载作用的构件;
(3) 暴露在室外的构件;
(4) 受到腐蚀性介质侵蚀的构件;
(5) 受到污染影响的构件;
(6) 与侵蚀性土壤直接接触的构件;
(7) 受到冻融影响的构件;
(8) 委托方正常检查怀疑有安全隐患的构件;
(9) 容易受到磨损、冲撞损伤的构件;
(10) 悬挑构件等。

3、 建筑结构的专项检测

既有建筑专项检测主要是因建筑使用功能的改造等带来的建筑结构主题变动,使用荷载增大和建筑结构使用中出现明显的裂缝及损伤等。其建筑结构专项检测的针对性很强,应根据检测的目的,确定检测的范围和项目及其相适应的方法。

(1)对于建筑工程裂缝检测,应根据裂缝形状初步判断裂缝的类型,其现场检测应对裂缝出现的范围、构件类型、裂缝的宽度、深度和长度及其出现裂缝构件的材料强度等级、施工质量、设计构造是否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等。一般不应扩大到未出现裂缝的构件上。只是当受力构件裂缝较为普通和裂缝较宽、甚至会造成构件的脆性破坏时,才应对建筑结构进行全面检测鉴定。

(2)对因火灾和爆炸引起建筑结构的检测,应初步划定影响范围,对直接破坏区应逐个构件进行检测,指明损伤的程度及其不同程度的范围,对其影响区域应根据与破坏*终区域的距离,在检查外观破坏现象的基础上进行抽样检测。该项检测应提供出*严重破坏区,影响轻微区和对结构安全不会造成影响区域的范围,为处理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3)对改变建筑结构使用功能引起结构主体变动者,则应根据主体结构变动所涉及的构件及其原建筑结构的类型,结构体系等情况,确定检测方案,在确定检测方案中还应听取改造设计者的意见,了解他的需要提供哪些构件的检测数据等。但不能把局部进行改造也变成为全面的结构检测鉴定。

4、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检测

既有建筑结构的可靠性鉴定,是一项较为全面评价结构正常使用、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工作。因此,对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的检测应根据结构的现状质量确定检测的重点部位、主要构件及其主要的检测项目。其抽样数量要与新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有所区别,即重要部位、主要构件多抽样,其余构件可采用随机抽样的原则。这里所讲的主要构件应是对建筑结构构件承载能力和性能起主要影响的构件。比如,框架柱和框架梁、板相比,框架柱则更重要一些,这主要是框架柱是框架结构主要承重和抗侧力的构件,框架梁、板的影响仅限于该层某个范围,而框架柱则会影响到该层及其相应的上部楼层等。

 
 

四、建筑结构检测的工作程序与基本要求

建筑结构检测工作程序,宜按下框图进行。

1现场和有关资料的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收集被检测建筑结构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施工验收和工程地质勘察等资料;

 (2)调查被检测建筑结构现状缺陷,环境条件,使用期间的加固与维修情况和用途与何载等变更情况;

(3)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4)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检测目的和要求,并了解是否已进行过检测。

2建筑结构的检测应有完备的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征求委托方得意见,并应经过审定。建筑结构的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概况,主要包括结构类性、建筑面积、总层数、施工及监理单位,建造年代等;
(2)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
(3)检测依据,主要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4)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的数量;
(5)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
(6)检测工作进度计划;
(7)所需要的配合工作;
(8)检测中的安全措施;
(9)检测中的环保措施。

3检测时应确保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并处于正常状态。仪器设备的精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

4现场检测

现场检测应按已制定好的检测方案进行,根据区分重点与一般部位和随机抽样等原则布置好检测的构件和相应测区。当现场检测条件不能完全按照已制定好的方案进行时,应修改检测方案;但该修改检测方案应等到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委托方的认可。现场检测其他注意事项为:

(1)检测的原始记录,应记录在专用记录纸上,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追记、涂改,如有笔误,应进行杠改。当采用自动记录时,应符合有关要求。原始记录必须由检测及记录人员签字

(2)现场取样的试件或试样应予以标识并并妥善保存。

(3)当发现检测数据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补充检测。

(4)建筑结构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修补因检测造成的结构或构件局部的损伤。修补后的结构构件,应满足承载力的要求。

(5)建筑结构的检测数据计算分析工作完成后,应即使提出相应的检测报告。
 
 
 
 
五、建筑结构检测方法和抽样方案

(一)、建筑结构检测方法

1、建筑结构检测方法选择的原则

建筑结构的检测,应根据检测项目、检测目的、建筑结构状态和现场条件选择适宜的检测方法。

不同的检测项目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就同一检测项目中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时,应根据建筑结构状况和现场条件选择相适应的方法。比如,在混凝土结构构件抗压强度检测中有回弹法、超声法、钻芯法、回弹超声综合法和钻芯修正回弹法等等可供选择,如何进行选择要根据结构状况,现场条件和各种方法的的适用范围等方面综合确定;比如,对于龄期不超过1000天的混凝土结构,当混凝土表面与内部较一致时,采用回弹法检测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当仅对个别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有怀疑时,可采用钻芯法检测;虽然龄期不超过1000天,但是混凝土表面损伤和碳化严重等,应采用钻芯修正回弹法;当建筑结构现状良好且正常使用时,可先少量抽检,当发现存在混凝土强度比较低的构件时再扩大检测面。

2、建筑结构的检测,可选用下列检测方法:

有相应标准的检测方法;

有相关规范、标准规定或建议的检测方法;

参照本条第1款的检测标准,扩大其适用范围的检测方法;

检测单位自行开发或引进的检测方法。

3、在使用各类建筑结构检测方法中应注意的问题

(1)选用有相应标准的检测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对于通用的检测项目,应优先选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协会标准给出的检测方法。

对于有地区特点的检测项目,可选用地方标准;

对同一种检测方法,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致时,有地区特点的部分宜按地方标准执行,检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操作要求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确有差异或存在明显不适用问题时,可对相应规定做适当调整或修正,但调整与修正应有充分的依据;调整与修正的内容应在检测方案中予以说明,必要时应向委托方提供调整与修正的检测细则。

(2)采用有关

 
 
 

(二)建筑结构检测抽样方法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给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是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的规定:

(1) 计量、计数或计量—计等抽样方法

(2) 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法;

(3) 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性抽样方法;

(4) 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法;

(5) 对实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并规定了制定检验批得抽样方案时,对生产风险(或错判概率)和使用风险(或漏判概率)可采取:

(1) 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和均不宜超过5%。
(2) 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不宜超过5%,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44,可结合建筑结构工程检测项目的特点,给出下列可供选择的方案 :

(1) 外部缺陷的检测,宜选用全数检测方案。
(2) 几何尺寸与尺寸偏差的检测,宜选用一次或二次计数抽样方案。
(3) 结构连接构造的年检测,应选择对安全影响大的部位进行抽样。
(4) 构件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应选择同类构件中荷载效应相对较大和施工质量相对较较差构件或受到灾害影响、环境侵蚀影响构件中有代表性的构件。
(5) 按检测批检测的项目,应进行随机抽样,且*小样本容量宜符合本标准第3.3.13条的规定。
(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或相应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

当为下列情况时,检测对象可以是单个构件或部分构件;但检测结论不得扩大到未检测的构件或范围。

(1) 委托方指定检测对象或范围;
(2) 因环境侵蚀或火灾、 爆炸、高温以及人为因数等造成部分构件损伤时。
 
 
 
 

六 建筑结构检测中检测批的*小容量和结果判定

1检测批的*小样本容量

建筑结构检测中,检测批的*小样本容量不宜小于表1-1的限定值》

表1-1建筑结构抽样检测的*小样本容量

检测批的容量
检测类别和样本*小容量
检测批的容量
检测类别和样本*小容量
A
B
C
A
B
C
2-8
9-15
16-25
26-30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2
2
3
5
5
8
13
20
8
3
5
8
13
20
32
50
3
5
8
13
20
32
50
8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35000
35001-150000
150001-500000
﹥500000
……
32
50
80
125
200
315
500
80
125
200
315
500
800
1250
125
200
315
500
800
1250
2000
注:检测类别A适用一般施工质量的检测,检测类别适用于结构质量或性能的检测,检测类别C适用于结构质量或性能的严格检测或复检。

2计数抽样

计数抽样检测时,检测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数抽样检测的对象为主控项目时,正常一次抽样应按表1-2判定,正常二次抽样应按表1-3判定。

(2) 计数抽样检测的对象为一般项目时,正常一次抽样应按表1-4判定,正常二次抽样应按表1-5判定。

 表1-2主控项目正常一次性抽样的判定

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和格判定数
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2-5
8-13
20
32
50
0
1
2
3
5
1
2
3
4
6
80
125
200
﹥315
7
10
14
21
 
8
11
15
22
 
 
 
 

表1-3   主控项目正常二次性抽象的判定

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和格判定数
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1)2-6
0
1
(1)-50
(2)-100
3
9
6
10
(1)-5
(2)-10
0
1
2
2
(1)-80
(2)-160
5
12
9
13
(1)-8
(2)-16
0
1
2
2
(1)-125
(2)-250
7
18
11
19
(1)-13
(2)-26
0
3
3
4
(1)-200
(2)-400
11
26
16
27
(1)-20
(2)-40
1
3
3
4
(1)-315
(2)-630
11
26
16
27
(1)-32
(2)-64
2
6
5
7
 
注:(1)和(2)表示抽样批次,(2)对应的样本容量为二次抽样的累计数量。

表1-4一般项目正常一次性抽样的判定

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和格判定数
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2-5
8
13
20
1
2
3
5
2
3
4
6
32
50
80
≥125
7
10
14
21
8
11
15
22

表1-5一般项目正常二次性抽样的判定

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和格判定数
抽样次数与样本容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1)-2
(2)-4
0
1
2
2
(1)-80
(2)-160
9
23
14
24
(1)-3
(2)-6
0
1
2
2
(1)-125
(2)-250
9
23
14
24
(1)-5
(2)-10
0
1
2
2
(1)-200
(2)-400
9
23
14
24
(1)-8
(2)-16
0
3
3
4
(1)-315
(2)-630
9
23
14
24
(1)-13
(2)-26
1
4
3
5
(1)-500
(2)-1000
9
23
14
24
(1)-20
(2)-40
2
6
5
7
((1)-800
(2)-16000
9
23
14
24
(1)-32
(2)-64
4
10
7
11
(1)-1250
(2)-2500
9
23
14
24
(1)-50
(2)-100
6
15
10
16
(1)-2000
(2)-4000
9
23
14
24
注:(1)和(2)表示抽样次数,(2)对应的样本容量为二次抽样的累计数量。
 

3计量抽样的结果判别

(1)计量抽样检测批的检测结果,宜提供推定区间。推定区间的置信度宜为0.90,并使错判概率和漏判概率为0.05。特殊情况下,推定区间的置信度可为0.85,使漏判概率为0.10,错判概率仍为0.05。

(2)结构材料强度计量抽样的检测结果,推定区件的上限值算术平均值的10%两者中的较大值。

(3)当检测批的结果不能满足底(1)条和第(2)条的要求时,可提供单个构件的检测结果,单个构件的检测结果的推定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4)检测批中的异常数据,可予以舍弃;异常数据的舍弃应符合《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4833或其他标准的规定。

(5)检测批的标准差ó为未知时,计量抽样检测批均值ǖ(0.5分位值)的推定区间上限值和下限值可按下式计算。

U1=m+ks

U2=m-ks

式中 U1-均值(0.5分位值)u推定区间的上限值;

     U2–均值(0.5分位值)u推定区间的下限值;

     m-样本均值;

     s-样本标准差;

     k-推定系数,取值见表1-6。

   (6)检测批的标准差ó为未知时,计量抽样检测批具有95%保证率的标准值(0.05分位值)Xk的推定区间上限值和下限值可按下式计算。

 Xk1= m-k1s

Xk2= m-k2s

式中Xk1-标准值(0.5分位值)推定区间的上限值;

     Xk1–标准值(0.5分位值)推定区间的下限值;

     m-样本均值;

     s-样本标准差;

     k1和k2-推定系数,取值见表1-6。

(7) 计量抽样检测批的判定,当设计要求相应数值小于或等于推定上限值时,可判定为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要求相应数值大雨推定上限值时,可判定为低于设计要求。

 
 
 
 
七检验批中异常数据的判断处理

在实际检测中,有时会出现个别数值明显偏离其余数值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如何进行处理时检测人员所关心的问题。下面简要介绍《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4833-85有关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

(一)检验批中异常数据的判断和处理

1异常值的定义

异常值是指样本中的个别值,其数值明显偏离它(或他们)所属样本的其余观测值。

2异常值的属性

(1)异常值可能是总体固有的随机变异性的极端现象。这种异常值和样本的其余观测值属同一总体值和样本的其余观测值不属于同一总体。

(2)异常值也可能是试验条件和方法的偶然偏离,或产生于观测、计算、记录中失误。这种异常值和样本的其余观测值不属于同一总体。

3.异常值的类别

(1)上侧情形:异常值为高端值;

(2)下侧情形:异常值为低端值;

(3)双侧情形:异常值在两端可能出现极端值。

4处理异常值的一般规则

(1)对检出的异常值,应尽可能寻找产生异常值的技术上的、物理上的原因,作为处理异常值的数据。

(2)处理异常值的方法:

a)异常值保留在样本中参加气候的数据分析;

b)允许剔除异常值,既把异常值从样本中排除;

c)允许剔除异常值,并追加适宜的观测值计入样本;

d)在找到实际原因时修正异常值。

(3)采用选择处理异常值的方式的规则为:

a)对任何异常值,若无充分的技术上的、物理上的说明其异常的理由,则不得随意剔除或修正;

b)异常值除有充分的技术上的、物理上的说明其异常的理由者外,表现在统计上高度异常的,也允许剔除或修正。

5.判断和处理异常值的规则:

(1)标准差已知-奈尔(Nair)检测法;

(2)标准差未知-格拉布斯(Grubbs)检验法和狄克逊(Dixon)检验法

6.标准差未知—格拉布斯(Grubbs)检验法

对于异常值可能为上侧、下侧和两侧等情况,下面介绍其检验的步骤。

(1)判断有无异常值

a)计算统计量—样本均值和样本标准差

                    x=(x1+ x2+……+ xn)/n

                s=

b)计算统计量

对于上侧的检验法,Gn=(x(n)-ux)/s(值-平均值)/标准差

对于下侧的检验法, Gn=()/s(平均值-*小值)/样本标准值

c)确定剪出水平表1-7等出对应n,的临界值G1-(n);对于判断双侧异常值情况;查表1-7得出对应n,/2的临界值 G1-(n);

d)判断是否在异常值

当Gn﹥G1-(n),侧判断值x(n)为异常值,否侧无异常值;

当Gn﹥G1-(n),侧判断*小值为异常值,否侧无异常值;

对于双侧检验,当Gn﹥Gn,且Gn﹥G1-(n),侧判断值x(n);当Gn﹥Gn,且Gn﹥G1-(n),侧判断*小值x(1)为异常值,否侧无异常值。

(2)判断是否能剔除异常值

对于判断样本中不存在异常值,该检验批得数据统计不能剔除数据应按所有数据进行

统计分析;对于判断检测样本数据中存在异常值,则应进一步判断该异常值是否为高度异常值,而只有高度异常值才能给以剔除。

a)给出剔除水平(取1%)的G1-(n);对于判断单侧高度异常值,查表1-7得出对应n,的临界值G1-(n);对于判断双侧高度异常情况,查表1-7得出对应n,/2的临界值G1-(n)。

b)判断是否存在高度异常值

当Gn﹥G1-(n),则判断值x(n)为高度异常值,否则无高度异常值;

当Gn﹥G1-(n),则判断*小值x(1)为高度异常值,否则无高度异常值 。

对于双侧检验,Gn﹥Gn,且Gn﹥G1-(n),则判断值x(n)为高度异常值;当Gn﹥Gn,且Gn﹥G1-(n),则判断*小值x(1)为高度异常值,否侧无高度异常值。

(二)格拉布斯检验法的应用

(1)某10个样品砖的抗压强度分别为(MPa):4.7,5.4,6.0,6.5,7.3,7.7,8.2,9.0,10.1,14.0。试运用格拉布斯检验法确定上限是否为高段异常值。

=(x1+ x2+…+ xn)/10=7.79

s=(=2.704

G10=(x(10)-/s=(14.0-7.89)/2.704=2.26

对n=10,查表1-7,G0.95(10)=2.176,G10﹥G0.95(10),判断X10为异常值。G0.99(10)=2.410,还不是高度异常值,不能剔除。

(2)某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检测采用钻芯法修正进行检测,其中一个检测批的6个芯样与回弹的比值为:1.10,1.12,1.18,1.19,1.20,1.49。试运用格拉布斯检验法确定上限是否为高端异常值。

=(x1+ x2+…+ xn)/6=1.213

s=(=0.141

G6=(x(6)-/s=(1.49-1.213)/0141=1.964

对n=6,查表1-7,G0.95(6)=1.822,G6﹥G0.95(6),判断X6为异常值。G0.99(6)=1.944,为高度异常值,不能剔除。

(3)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检测采用钻芯法修正进行检测,其中一个检测批的6个芯样与回弹的比值为:0.86,1.10,1.12,1.18,1.19,1.20。试运用格拉布斯检验法确定上限是否为高端异常值。

=(x1+ x2+…+ xn)/6=1.1083

s=(=0.1281

G6=(x(6)-/s=(1.1083-086)/0.1281=1.938

对n=6,查表1-7,G0.95(6)=1.822,G1﹥G0.95(6),判断X1为异常值。G0.99(6)=1.944,不为高度异常值,不能剔除。

 
 
 
第二篇 混凝土强度现场检测

检测方法归纳起来有非破损检测、半破损检测、破损检测、综合检测等。非破损检测方法有回弹仪法、超声波法;半破损检测方法有取芯法;破损检测方法有荷载破损试验;综合检测分超声波法和回弹仪的组合检测,取芯法和回弹仪与超声波法的组合检测,以及非破损的回弹仪法与超声波法,与破损法的组合检测。

一、《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

1、总则

2、回弹仪

2.1技术要求

回弹仪应符合下列标准状态的要求

1、 水平弹击时,弹击锤脱钩的瞬间,回弹仪的标准能量应为2.207J。

2、弹击锤与弹击杆碰撞的瞬间,弹击拉簧应处于自由状态,此时弹击锤起跳点应相应于指针指示刻度尺上“0”处。

3、在洛氏硬度HRC为60±2的钢砧上,回弹仪的率定值应为80±2.

回弹仪使用时的环境温度应为-4~40℃。

2.2检定

回弹仪具有下列情况时应送检定单位检定:

1. 新回弹仪启用前;
2. 超过检定有效期限(有效期为半年);
3. 累计弹击次数超过6000次,
4. 经常规保养后钢砧率定值不合格;
5. 遭受严重撞击或其他损害。

回弹仪在工程检测前后,应在钢砧上率定试验,并应符合规程第3.1.3条的规定。

2.3保养

回弹仪具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常规保养:

1弹击超过2000次;

2对检测值有怀疑时,

3在钢砧上的率定值不合格。

3检测技术

3.1一般规定

结构或构件混凝土强度检测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其适用范围及结构或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个检测:适用于单个结构或构件的检测。
2. 批量检测:适用于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构件或结构。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件。抽检构件时,应随机抽取并使所选构件具有代表性。

每一结构或构件的测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一结构或构件测区数不应少于10个,对某一方向尺寸小于4.5m且另一方向尺寸小于0.3m的构件,其测量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个;

2. 相领两测区的间距应控制在2m以内,测区离构件端部或施工缝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0.5m,且不宜小于0.2m;

3. 测区应选在使回弹仪处于水平方向检测混凝土浇筑侧面。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可使回弹仪处于非水平方向检测混凝土浇筑侧面、表面或底面。

4. 测区宜选在构件的两个对称可测面上,也可选在一个可测面上,且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重要部位及薄弱部位必须布置测区,并应避开预埋件;

5. 测区的面积不宜大于0.04㎡

6. 检测面应为混凝土表面,并应清洁、平整,不应有疏松层、浮浆、油垢、涂层以及蜂窝、麻面,必要时可用砂轮清除疏松层和杂物,且不应有残留的粉末或碎;
7. 对弹击时产生颤动的薄避、小型构件应进行固定。

当检测条件与测强曲线的适用条件有较大差异时,可采用同条件或钻取混凝土薪样进行修正,试件或钻取芯样数量不应少于6个。钻取芯样时每个部位应钻取一个芯样,计算时,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应乘以修正系数。

3.2弹化深度值测量

回弹值测量完毕后,应在有代表性的位置上测量弹化深度值,测点表不应少于构件测区数的30%,取其平均值为该构件每测区的碳化深度值。当碳化深度值极差大于2.0mm时,应在每一测区测量碳化深度值。

碳化深度值测量,可采用适当的工具在测区表面形成直径约15mm的孔洞,其深度应大于混凝土的碳化深度。孔洞中的粉末和碎屑应除净,并不得用水檫洗。同时,应采用浓度为1%的酚酞酒精溶液滴在孔洞内壁的边缘处,当已碳化与末碳化界线清楚时,再用深度测量工具测量已碳化与末碳化混凝土交界面到混凝土表面的垂直距离,测量不应少于3次,取其平均值。每次读数精确至0.5mm。

3.3回弹值测量

检测时,回弹仪的轴线应始终垂直于结构或构件的混凝土检测面,缓慢施压,准确读数,快速复位。

测点宜在测区范围内均匀分布,相邻两测点的净距不宜小于20 mm;测点距外露钢筋、预埋件的距离不宜小于30 mm。测点不应在气孔或外露石子上,同一测点只应弹击一次。每一测区应记取16个回弹值,每一测点的回弹值读数估读至1。

4回弹值计算

     计算测区平均回弹值,应从该测区的16个回弹值中剔除3个值和3个*小值,于下的10个回弹值应按下式计算:

Rm=/10

式中:Rm—测区平均回弹值,精确至0.1;

      Ri—第i个测点的回弹值。

非水平方向检测混凝土浇筑侧面时,应按下式修正

                                Rm=Rma+ Raa

式中:Rma—非水平状态检测时测区平均回弹值,精确至0.1;

      Raa—非水平状态检测时回弹值休正值,可按规程附录C采用。

水平方向检测混凝土浇筑顶面或底面时,应按下式修正:

Rm=Rmt+ Rat

Rm=Rmb+ Rab

式中:Rmt、Rmb—水平方向检测混凝土浇筑表面、底面时,测区的平均回弹值,精确至0.1;

Rat、Rab—混凝土浇筑表面、底面回弹值的修正值,按规程附录D采用。

当检测时回弹仪为非水平方向且测试面为非混凝土的浇筑侧面时,应先按规程附录C对回弹进行角度休正,再按规程附录D对修正后的值进行浇筑面修正。

5混凝土强度的计算

结构或构件第i个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可按规程第5章所求得的平均回弹值(Rm)及按规程第4.3.2条所求得的平均碳化深度值(dm)由规程附录A查表得出,泵送混凝土还应按规程第4.1.6条计算。当有地区测强曲线或专用测强曲线时,混凝土强度换算值应按地区测强曲线或专用测强曲线换算得出。

结构或构件的测区混凝土强度平均值可根据各个测区的混凝土强度换算值计算。当测区数为10个及以上时,应计算强度标准差。平均值及标准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S=式中:结构或构件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的平均值,精确至0.1 MPa;

n—对于单个检测的构件,取一个构件的测区数;对于批量检测的构件,取被检测构件测区数之和;

S—结构或构件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的标准差(MPa),精确至0.01MPa。

结构或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fcu,e)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1当结构或构件测区数少于10个时,

fcu,e= fcu,c,min

式中:fcu,c,min—构件中*小的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

2.当结构或构件测区强度值中出现小于10.0 MPa时:

                         fcu,e<10.0 MPa

3.当该构件或构件测区数少于10个或按批量检测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cu,e= mfcu,c—1.645Sfcu,c

   对按批量检测的构件,当该批件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出现下列情况时,则该批构件应全部按单个构件检测:

1.当该批构件混凝土强度平均值小于25 MPa;

                    Sfcu﹥4.5 MPa

2.当该批构件混凝土强度平均值小于25 MPa;

                    Sfcu﹥5.5 MPa

 
 
 
 
 
 
 
 
 
 
 
6. 检测实例:
1. 计算混凝土强度推定值
混凝土强度等级
平均碳化深度㎜
测区强度(MPa)
平均值mfcu
极小值fcu,c,min
标准差Sfcu
推定值
1
2
3
4
5
6
7
8
9
10
C35
1.50
42.2
38.0
37.8
39.5
39.5
37.1
37.5
35.7
42.7
39.2
38.9
35.7
2.20
35.3
C35
1.25
42.1
41.5
40.8
39.8
40.3
41.5
40.5
37.6
37.1
36.4
39.8
36.4
2.02
36.4

2.计算混凝土强度推定值

七回弹仪操作要领

    双手持握仪器,保持回弹仪中轴线垂直于试体表面,均匀缓慢推压,弹击时不晃动,读数后年快速回零位。

二《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总则

1.01. 为促进钻芯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的发展和提高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钻芯法检测结构中强度不大于80MPA的普通混凝土强度。

1.03. 钻芯检测混凝土强度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与符号

2.1术语

2.1.1混凝土抗压强度

由芯样试件的得到的结构混凝土在测试龄期相当于边长为150mm立方体试快的抗压强度;

2.1.2混凝土强度推定值

结构混凝土在检测期相当于边长为150mm立方体试快抗压强度分布中0.05分为值的估计值。

2.1.3置信度

被测试量的真值落在某一区间的概率。

2.1.4推定区间

被测试量的真值落在制定置信度的范围。该范围由用于强度推定的上限值和下限值界定。

2.1.5标准芯样试件

取芯质量符合要求且公称直径为100mm,高径比为1:1的混凝土圆柱体试件

2.1.6检测批

在相同的混凝土强度登记、生产工艺、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下生产并提交检测的一定数量的试件。

2.1.7随机抽取

在检测批中随机地、等概率地抽取任何一个个体。

2.2符号

3强度检测

3.1一般规定

3.1.1从结构中钻取的混凝如芯样应加工成符合规定的芯样试件。

3.1.2芯样试件混凝土的强度应通过对芯样试件施加作用力的试验方法确定。

3.1.3抗压试验的芯样试验宜使用标准芯样试件,其公称直径不宜小于骨料粒径的3倍;也可采用小直径芯样试件,但其公称直径不应小于70mm且不得小于骨料粒径的2倍。

3.1.4钻芯法可用于确定检测批或单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也可用于钻芯修正间接强度检测方法得到的混凝土强度换算值。

3.1.5芯样试件的混凝土抗拉强度可按附录A测定。

3.2钻芯确定混凝土强度推定值

   3.2.1钻芯法确定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时,取样应遵守下列规定:

   1芯样试件的数量应根据检测批的容量确定。标准芯样试件的*小样本量不宜少于15个,小直径芯样试件的*小样本量应适当增加。

2芯样应从检验批的结构构件中抽取,每个芯样应取自一个构件或结构的局部部位,且取芯样位置应符合本规程那个第5.0.2条的要求。

3.2.2检验批混凝土强度的推定值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1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应计算推定区间,推定区间的上限值和下限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上限值fcu,el=ffu,cor,m-k1Scor

  下限值fcu,e2=ffu,cor,m-k2Scor

 

平均值:

 

标准差:

                       Scor=

式中:ffu,cor,m—芯样试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平均值(MPa),精确0.1 MPa;

       ffu,cor,i—单个芯样试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值(MPa),精确0.1 MPa;

       fcu,el—混凝土抗压强度上限值(MPa),精确0.1 MPa;

       fcu,e2—混凝土抗压强度下限值(MPa),精确0.1 MPa;

k1 、k2—推定区间上限值系数和下限值系数,按附录B查得;

Scor —芯样试件强度样本的标准差(MPa),精确0.1 MPa;

2fcu,el和fcu,e2所构成推定区间的置信度宜为0.85,fcu,el与fcu,e2之间的差值不宜大于 5.0MPa和0.10 ffu,cor,m两者的较大值。

3宜以fcu,el作为检验批混凝土强度的推定值。

3.2.3钻芯确定检验批混凝土强度推定值,可剔除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样本中的异常值。剔除规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T4883的规定执行。当确定有试验依据时,可对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样本的标准差Scor 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修正或调整。

3.2.4钻芯确定单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时,有效芯样试件的数量不应少于3个;对于较小构件,有效芯样试件的数量不得少于2个。

3.2.5单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再进行数据的舍弃,而应按有效芯样试件混凝土抗压强度值中的*小值确定

3.3钻芯修正方法
3.3.1对间接测强方法进行钻芯修正时,宜采用修正量的方法,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修正方法。
3.3.2当采用修正量的方法时,芯样试件的数量和取芯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标准芯样的数量不应少于6个,小直径芯样的试件数量宜适当增加;
2芯样应从采用间接方法的结构构件中随机抽取,取芯位置应符合本规程第5.0.2条的规定;
3当采用的间接检测方法为无损检测方法时,钻芯位置应与检测检测方法相应的测区重合;
4当采用的间接检测方法对结构构件有损伤时,钻芯位置应布置在相应的测区附近。

3.3.3钻芯修正后的换算强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fccu,io= fccu,i+△f

△f= fcu,cor,m- fccu,mj

 式中:fccu,io—修正后得换算强度:

       fccu,io—修正前得换算强度:

       △f—修正量;

fccu,mj—所用间接检测方法对应芯样测区得换算强度的算术平均值》

3.3.4 由钻芯修正方法确定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应采用修正后的样本算术平均值和标准差,并按本规程第3.2.2条、第3.2.3条规定的方法确定。

4主要设备

4.01 钻取芯样及芯样加工、测量的主要设备与仪器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应有检定证书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4.0.2 钻芯机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操作灵活、固定和移动方便,并应有水冷却系统。

4.0.3钻取芯样时宜采用金刚石或人造金刚石薄壁钻头。钻头胎体不得有肉眼可见得裂缝、缺边、少角、倾斜及喇叭口变形。钻头胎体对刚体的同心偏差不得大于0.3mm,钻头得径向跳动不大于1.5 mm。

4.0.4锯切芯样时使用的锯切机和磨芯样,应具有冷却系统和牢固夹紧芯样的装置;配套使用的人造金刚石圆剧片应有足够的刚度。

4.05 芯样宜采用补平装置(或研磨机)进行芯样端面加工。补平装置除应保证芯样的端面平整外,尚应保证芯样端面与芯样轴线垂直。

4.0.6 探测钢筋位置的磁感仪,应适用与现场操作,探测深度不应小于60mm,探测位置偏差不宜大于±5mm.

5芯样的钻取

5.0.1采用钻芯法检测结构混凝土强度前,宜具备下列资料:

  1工程名称(或代号)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2结构或构件种类、外形尺寸及数量;

  3设计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4检测龄期,原材料(水泥品种、粗骨料粒径等)和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5结构或构件质量状况和施工中存在问题的记录;

  6有关的结构设计图和施工图等。

5.0.2芯样应有结构或构件的下列部位钻取;

1结构或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

2混凝土强度质量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3便于钻芯机安放与操作的部位;

4避开主筋、预埋件和管线的位置。

5.0.3 钻芯机就位并安放平稳后,应将钻芯机固定,固定的方法应根据钻芯机构造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

5.0.4钻芯机在末安装钻头之前,应先通电检查主轴旋转方向(三相电动机)。

5.0.5钻芯时用于冷却钻头和排除混凝土碎屑的冷却水的流量,宜为3~5L/min.

5.0.6钻取芯样时应控制进钻的速度。

5.0.7芯样应进行标记。当所取芯样高度和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则应重新钻取芯样。

5.0.8芯样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在运输和贮存中损坏。

5.0.9钻芯后留下的孔洞应及时进行修补。

5.0.10在钻芯工作完毕后,应对钻芯机和芯样加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5.0.11钻芯操作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并应遵守钻芯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6芯样的加工及技术要求

6.0.1抗压芯样试件的高度与直径之比(H/d)宜为1.00。

6.0.2芯样试件内不宜含有钢筋。如不能满足此项要求时,抗压试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标准芯样试件,每个试件内*多只允许二根直径小于10mm的钢筋;

     2公称直径小于100mm的芯样试件,每个试件内*多只允许有一根直径小于10mm的钢筋;

3芯样内的钢筋应与芯样试件的轴线基本垂直并离开端面10mm以上。

6.0.3锯切后的芯样应进行端面处理,宜采取在磨平机上磨平端面的处理方法。承受轴向压力芯样试件端面,也可采取下列处理方法:

     1用环氧胶泥或聚合物水泥砂浆补平;

     2抗压强度低于40MPa芯样试件,可采用水泥砂浆、水泥净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补平,补平层厚度不宜大于5mm;也可采用硫磺胶泥补平,补平层厚度不宜大于1.5mm。

6.0.4在试验前应按下列规定测量芯样试件尺寸:

     1 平均直径用游标卡尺在芯样试件中部相互垂直的两个位置上测量,取测量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芯样试件的直径,精确至0.5mm;

     2芯样试件高度用钢卷尺在芯样试件中部相互垂直的两个位置上测量,精确至1mm;

     3垂直度用游标量角器测量芯样试件两个端面与母线的夹角,精确至0.1°;

     4平整度用钢板尺或角尺紧靠在芯样试件端面上,一面转动钢板尺,一面用塞尺测量钢板尺与芯样试件端面之间的缝隙;也可采用其他专用设备量测。

6.0.5芯样试件尺寸偏差及外观质量超过下列数值时,相应的测试数据无效:

1芯样试件的实际高径比(H/d)小于要求高径比的0.95或大于1.05时;
2沿芯样试件高度的任一直径与平均直径相差大于2 mm;
3抗压芯样试件端面的不平整度在100 mm;长度内大于0.1 mm;
4芯样试件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大于1°;
5芯样有裂缝或有其他较大缺陷。
 
 

7芯样试件的试验和抗压强度值的计算

7.0.1芯样试件应在自然干燥状态下进行抗压试验。

7.0.2当结构工作条件比较潮湿,需要确定潮湿状态下混凝土的强度时,芯样试件宜在20℃±5℃的清水中浸泡40~48h,从水中取出后立即进行试验

7.0.3芯样试件的抗压试验的操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中对立方体试快抗压实验的规定.

7.0.4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值,应根据混凝土原材料和施工工艺通过试验确定,也可按本规程第7.0.5条的规定确定.

7.0.5芯样试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可按下式计算:

                               ffu,cor=Fc/A

式中ffu,cor—芯样试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值(MPa)

       Fc—芯样试件的抗压试验测得的压力(N)

A— 芯样试件抗压截面面积(mm2

 
 
 

第三篇砖强度、砂浆强度、砌体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一、 需要进行砌体工程现场检测的情况

1.1新建工程检测和评定砂浆或砖砌体的强度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等执行。当遇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现场检测,推定砂浆或砌体的强度:

1.1.1砂浆试快缺乏代表性或试件数量不足;
1.1.2对砂浆试快堵塞试验结果有怀疑或争议需要确定实际的砌体抗压抗剪强度;
1.1.3发生工程事故或对施工质量有怀疑和争议而需要进一步分析砖、砂浆和砌体的强度。
注:砖的强度等级按现行产品标准抽样检测。

2.2已建砌体工程在进行下列可靠性鉴定时,应进行现场检测,推定砂浆强度或砖砌体的工作应力、弹性模量或强度:

2.2.1静力安全鉴定、危房鉴定或其他应急鉴定;
2.2.2抗震鉴定;
2.2.3大修前的可靠性鉴定;
2.2.4房屋改变用途、改建、加层或扩建前的专门鉴定。

二术语及概念

2.1砌体结构—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砌体包括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

2.2检测单元—每一楼层且总量不大于250m3的材料品种和设计强度等级均相同的砌体;

本标准的检测单元,不同于建筑设计的“结构单元”,而是与砌体工程验收标准对应,指“总量为250m3或每一层中材料品种和设计强度等均相同的砌体”。由此可见,一个结构单元可能仅是一个检测单元,也可能是数个检测单元。

2.3测区—在一个检测单元内,按检测方法的要求随机布置的一个或若干个检测区域,可按一个构件(单片墙体或单根柱)作为一个测区;

2.4测点—在一个测区内,按检测方法的要求随机布置的一个或若干个测点。

三 基本检测

3.1检测程序及工作内容

3.1.1检测工作流程图如图1-1(p5)。这是对各种现场检测方法的共性要求。有特殊需要(如委托方提出具体要求)时,亦可增加或简化检测程序。

3.1.2调查阶段的工作 内容

1.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原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资料、砖与砂浆的品种及有关原材料的试验资料。

2现场调查工程的结构形式、环境条件、使用期间的变更情况、砖体质量及其存在问题。

3进一步明确检测原因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1.3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内容和范围,选择一种或数种检测方法,对被检测工程划分检测单元并确定测区和测点数。

3.1.4测试前应检查设备仪器,并应进行标定。

3.1.5计算分析过程中若发现测试数据不足或出现异常情况,应根据补充测试。

3.1.6检测工作完毕,应及时提出符合检测目的的检测报告。

3.1.7现场测试结束时,应立即修补因检测造成的砌体局部损伤部位,修补后的砌体应满足原构件承载能力的要求。

3.1.8从事测试和强度检测推定的人员,应进专门培训合格,方能参加测试和攥写报告。

3.2检测单元、测区和测点

3.2.1当检测对象为整栋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时,应将其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可以独立进行分析的结构单元,每一个结构单元划分为若干个检测单元。

3.2.2每一个检测单元内,应随机选择6个构件(单片墙体或单根柱)作为6个测区;当一个检测单元不足6个构件时,应将每个构件作为一个测区。

3.2.3每一测区应随机布置若干测点, 各种检测方法的测点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原位轴压法、扁顶法、原位单剪法、筒压法的测点数不应少于1个。

2原位单砖双剪法、推出法、砂浆片剪切法、回弹法、点荷法、射钉法的测点数不应少于5个。

注:回弹法的测区相当于其他检测方法的测点。

3.3检测方法分类及其选用原则

3.3.1砌体工程的现场检测方法,按对墙体损伤程度可分为以下两类:

1.  非破损检测方法,在检测过程中,对砌体结构的既有性能没有影响。

2.  局部破损检测方法,在检测过程中,对砌体结构的即有性能有局部的、暂时的影响,但可修复。

3.3.2 砌体工程的现场检测方法,按测试内容可分为下列几类:

1    检测砌体抗压强度,原为轴压法、扁顶法。

2    检测砌体工作应力、弹性模量:扁顶法。

3    检测砌体抗剪强度:原位单剪法、原位单砖双剪法。

4    检测砌筑砂浆强度:贯入法、推出法、筒压法、砂浆片剪切法、回弹法、点荷法、射顶法。

3.3.3 砖柱和宽度小于的250mm的墙体,不宜选用有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

序号
方法
名称
特点
用途
限制条件
1
轴压法
1
 
 

四、常用的砌体现场检测方法

4.1原位轴压法

4.1.1一般规定

4.1.1.1本方法适用于推定240mm厚普通砖砌体的抗压强度,检测时在墙体上开凿两条水平槽孔,安放原位压力机。原位压力机由手动油泵、扁式千斤顶、反力平衡架等组成,其工作状况如图所示。

4.1.1.2测试部位应具有代表性,并符合下列规定:

1.测试部位宜选在墙体中部距地面1m左右的高度处,槽间砌体每侧的墙体宽度应不小于1.5m.

2.同一墙体上测点不宜多于1个且宜选在沿墙体长度的中间部位;多于1个时,其水平净距不得小于2m。

3测试部位不得选在挑梁下应力集中部位以及墙梁的墙体计算高度范围内。

4.1.2技术要求

      测试设备技术要求见下表:

原位压力机的力值,每半年应校验一次。

项目
指标
450
600
额定压力KN
400
500
极限压力KN
450
600
额定行程mm
15
15
极限行程mm
20
20
示值相对误差%
±3
±3

4.1.3试验步骤

4.1.3.1墙体开槽:

      1.上下水平槽的尺寸应符合表的要求:

水平槽尺寸

名称
长度mm
厚度mm
高度mm
适用机型
上下平槽
250
240
70
 
 
下水平槽
250
240
70
450
250
240
140
600

2上下水平槽孔应对齐,两槽之间应相距7皮砖。

3开槽时,应避免扰动四周的砌体;槽间砌体的承压面应修平整。

4.1.3.2在槽孔间安放原位压力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上槽内的下表面和扁式千斤顶的顶面,应分别均匀铺设湿细纱或石膏等材料做垫层,垫层厚度可取10mm。

2将反力板置于上槽孔,扁式千斤顶置于下槽孔,安放四根钢拉杆,使两个承压板上下对齐后,拧紧螺母,并调整其平行度:四根钢拉杆的上下螺母间的净距误差不应大于2mm.

3.正式测试前,应进行试加荷载,试验试加荷载值可预估破坏荷载的10%,检查测试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以及上下压板和砌体受压面接触是否均匀、密实,经试加荷载测试系统正常后卸荷,开始正式测试。

4.1.3.3正式测试时,应分级加荷,每级荷载可取预估破坏荷载的10%,并应在1~1.5min 内均匀加完,然后恒载2min.照此逐级加荷至预估破坏荷载值的80%后,应按原定加荷速度连续加荷,直至槽间砌体破坏。当槽间砌体裂缝急剧扩展和增多、油压表的指针明选回退时,槽间砌体达到极限状态。

4.1.3.4试验过程中,如发现上下压板与砌体承压面接触不良,致使槽间砌体呈局部受压或偏心受压状态时,应停止试验,此时应调整实验装置,重新试验。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测点。

4.1.3.5试验过程中,应仔细观察槽间砌体初裂裂缝与裂缝开展情况,记录逐级荷载下的油压表读数,测点位置裂缝随荷载变化情况、简图等。

4.1.4数据分析

4.1.4.1根据槽间砌体初裂和破坏时的油压表读数,分别减去油压表的初始读数,按原位压力机的检验结果,计算槽间砌体的初裂荷载值和破坏荷载值。

4.1.4.2槽间砌体的抗压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Fui,j=Nui,j/Aij

式中,fui,j—第i个测区第j个测点槽间砌体的抗压强度(MPa)

      Nui—第i个测区第j个测点槽间砌体的受压破坏荷载值(N)

      Aij—第i个测区第j个测点槽间砌体的受压面积(㎜2

4.1.4.3槽间砌体抗压强度换算为标准砌体的抗压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mij=fuij/ij

ij=1.36+0.54oij

式中,fmi,j—第i个测区第j个测点标准砌体的抗压强度换算值(Map)

      ij—原位轴压法的无量纲的强度换算系数

      oij—该测点上部墙体的压应力(Map),其值可按墙体实际所承受的荷载标准值计算。

4.2贯入法

4.2.1一般规定

4.2.1.1本方法适用于各种厚度墙体或砌筑砂浆强度检测。

4.2.1.2使用贯入法检测的砂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养护条件为自然养护、龄期为28d或28d以上;

     2.自然风干状态;

     3.强度在0.4~16.0 Map。

4.2.2所用仪器及性能要求

4.2.2.1所用仪器包括贯入式砂浆强度检测仪(简称贯入仪)贯入深度测量表测钉及测钉量规。

4.2.2.2贯入仪及贯入深度测量表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具有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中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法定计量部门的校准合格证,并应在贯入仪的明显部位标明下列标识:名称、型号、制造厂家、商标、出厂日期和中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等。

4.2.2.3贯入仪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如下:

      1.贯入力应为800±8N;

      2.工作行程应为20±0.1㎜

4.2..2.4贯入深度测量表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量程应为20±0.02㎜;

      2.分度值应为0.01㎜.

4.2.2.5测钉长度应为40±0.10㎜,直径应为3.5㎜,尖端锥度应为45°。

4.2.3测点布置

4.2.3.1使用贯入法进行检测时,应以面积不大于25㎡的砌体为一个构件。

4.2.3.2按批抽样检测时,应取龄期相近的同楼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且不大于250m3砌体为一批,抽检数量应少于总构件数的30%,且不应少于6个构件.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4.2.3.3测点处的灰缝应饱满,其厚度不应小于7㎜,且应避开竖缝、门窗洞口、后砌洞口和预埋件的边缘。

4.2..3.4多孔砖砌体和空斗墙砌体的水平灰缝深度应大于30㎜。

4.2.2.5每一个构件检测区域内的饰面层、粉刷层、勾缝砂浆、浮浆以及表面损伤层应清除干净,应使待测灰缝砂浆暴露并经打磨平整或再进行检测。

4.2.3.6每一构件应测试16点,测点应在构件的水平灰缝上均匀布置,应避免布置在块体边缘和有空洞或松动的砌筑砂浆上,测点间距不宜小于240㎜,每条灰缝测点不宜多于2个。

4.2.4检测步骤

4.2.4.1现场检测时应按下列程序操作:

    1.将测钉插入贯入杆的测钉座中,测钉尖端朝外,固定好测钉;

    2用摇柄旋紧螺母,直至挂钩挂上为止,然后将螺母退至贯入杆顶端;(不同型号的贯入仪,此步骤不尽相同,部分机型使用撬杆代替摇柄而无螺母。)

3将贯入仪偏头对准灰缝中间,并垂直贴在被测砌体灰缝砂浆的表面,把握贯入仪把手,压紧仪器,扳动扳机,将测钉贯入被测砂浆中。

4.2.4.2每次试验前,应清楚测钉上附着的灰渣等杂物,同时用测钉量规检验测钉的长度;如果测钉能够顺利通过量规槽,应换用新的测钉。

4.2.4.3操作过程中,当测点处的灰缝砂浆内部存在空洞或周围砂浆不完整,则该点作废,另选测点补测。

4.2.4.4贯入深度的测量应按下列程序操作:

1.当砌体的灰缝经打磨后,仍难以达到平整时,可在测点处标记,在贯入检测前用贯入深度测量表测读点处的砂浆不平整度dio并记录,然后再标记的测点处贯入试验;砌体的灰缝经打磨后平整的直接进行贯入试验。

2将测钉拨出,用吹风器将测孔中的粉层吹干净。

3将贯入深度测量表偏头对准灰缝,同时将测头插入孔中,并保持测量表垂直于被测砌体绘缝砂浆的表面,从表中直接读取测量表显示值di,并记录在记录表中。

4.2.4.5贯入深度按下列方式计算:

     1.测量灰缝砂浆表面不平整度时的贯入深度按下式计算:

di=diodi,

2灰缝砂浆经打磨后表面平整,直接进行贯入试验的,其贯入深度按下式计算:

di=20.00—di,

式中,di—第i个测点的贯入深度值,精确至0.01㎜。

      dio—第i个测点的贯入深度测量表的不平整度读数,精确至0.01㎜。

      di,—第i个测点的贯入深度测量表的不平整度读数,精确至0.01㎜。

4.2.5砂浆抗压强度计算

4.2.5.1将贯入试验所测得的16个贯入深度值中3个值和3个*小值剔除,然后将余下的10个贯入深度值取平均值,作为该构件(测区)砂浆的贯入深度值mdj.

mdj=1/10

4.2.5.2根据mdj值,按照不同的砂浆品种,查《贯入法检测山砂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22/41—2004)附录B的表格,即可得到该构件(测区)砂浆的抗压强度换算值fc2.j.

4.2.5.3按批抽检时,同批构件应按下式计算砂浆的抗压强度平均值和变异系数:

mf2c=1/n

sf2c=

 

式中mf2c—同批构件砂浆抗压强度换算值的平均值,精确至0.1MPa;

    f2,jc—第j个构件的砂浆抗压强度换算值,精确至0.1 MPa;

sf2c—同批构件砂浆抗压强度换算值的标准差,精确至0.1 MPa;

f2c—同批构件砂浆抗压强度换算值的变异系数,精确至0.1 MPa;

4.2.5.4砌体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f2,ec按下列规定确定:

1.当按单个构件检测时,该构件的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如下:

f2,ec=f2,jc

式中f2,ec—砂浆强度推定值,精确至0.1 MPa;

f2,jc—第j个构件的砂浆抗压强度换算值,精确至0.1 MPa;

2当按批抽检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2,e1c= mf2c

f2,e2c= f2,min/0.75

式中f2,e1c—砂浆强度推定值,精确至0.1 MPa;

f2,e2c—砂浆强度推定值,精确至0.1 MPa;

mf2c—同批构件砂浆抗压强度换算值的平均值,精确至0.1MPa;

f2,jc—同批构件砂浆抗压强度换算值*小值,精确至0.1MPa;

应取公式(5.0.4-2)和(5.0.4-3)中的较小值作为该批构件的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f2,e2c。

4.2.5.5对于按批抽检的砌体,当该批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换算值的变异系数不小于0.3时,则该批构件应按单个构件检测。

第四篇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钢筋保护层厚度是指受力主筋外边缘到混凝土表面的距离。

 保护层作用:1、保护钢筋不被锈蚀;2粘结锚固。

一、 仪器设备

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采用磁感仪和雷达仪检测。磁感仪是应用电磁感应原理检测混凝土中钢筋间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以及直径的方法。雷达仪是通过发射和接收到的毫微秒级电磁波来检测混凝土中钢筋间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方法。

磁感仪的基本原理是根据钢筋对仪器弹头所发出的电磁场的感应强度来判定钢筋的位置和深度的,磁感仪常用的为数字显示和成像显示,利用随机所带的软件可将图象传送至计算机,通过打印机输出图象。当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10㎜~50㎜时,应用校准试件来校准,电磁感应法钢筋探测仪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误差不应大于±㎜,钢筋间距误差不应大于±3㎜。

雷达仪是利用雷达波在混凝土中传播速度来推算起传播距离。判断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雷达法可以成像,宜于结构构件中钢筋间距的大面积扫描检测,当检测精度满足要求时,也可用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

钢筋探测仪和雷达仪应定期进行校准,正常情况下,仪器校准期可为一年。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对仪器进行校准:

(1)新仪器使用前;

(2)检测数据异常,无法进行调整;

(3)经过维修或更换主要零配件(如探头、天线)。

二、检测及抽样方法

钢筋间距和保护层厚度的检测应根据构件配筋特点,确定检测区域内钢筋可能分布的情况,选择适当的检测面,检测面应清洁、平整,并应避开金属预埋件。一般情况下,板、墙类构件测量受力钢筋的间距和保护层厚度;梁、柱类构件测量的间距和主筋的保护层厚度。钢筋间距应测量至少6个值,保护层厚度数量为检测面的主筋数量。施工验收时实体检验主要针对梁类、板类构件,抽样数量为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列均不宜小于50%。既有建筑性能检测时每批构件的*小抽样数量可见《检测结构技术标准》GB/T50344-2004的检测批得*小样本容量。

钢筋位置检测前,应对钢筋探测仪进行预热和调零,预热可以使钢筋探测仪达到稳定的工作状态,调零时探头应远离金属物体,减少各种干扰读数漂移。检测过程中,应该查钢筋探测仪的零点状态。探头在检测面上移动,直到钢筋探测仪保护层厚度示值*小,此时探头中心线与钢筋轴线应重合,在相应位置坐好标记。按上述步骤将相邻的其他钢筋位置逐一标出。根据被测钢筋的排列方向,雷达仪探头或天线应沿垂直于被测钢筋轴线方向扫描,雷达仪采集并记录被测部位的反射信号,经过处理后,雷达仪可显示被测部位的断面图象,根据钢筋的反射波位置来确定钢筋间距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值。钢筋位置确定后可用直尺测量保护层厚度,对于具有饰面层的构件,应清除饰面层 后在混凝土面上进行检测,或局部剔除凿饰面层,测量出其厚度,仪器检测出的数值减去饰面层厚度,即要得到保护层的厚度。当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过小时,有些钢筋探测仪无法进行检测或示值偏差较大,可采用在探头下附加垫块来认为增大保护层厚度的检测值,垫块对钢筋探测仪检测结果不应产生干扰,表面应光滑平整,其各方向厚度值偏差不应大于0.1㎜,所加垫块厚度在计算时应予以扣除。

非破损的方法检测保护层厚度存在误差,要提高检测精度,可采用在钢筋位置的表面少量钻孔、剔除,直接量测保护层厚度对破损测量结果进行休正,钻孔、剔凿的时候不得损坏钢筋,实测保护层厚度采用游标卡尺量测,量测精度为0.1㎜。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结果应记录检测部位、钢筋保护层设计值、钢筋公称直径、保护层厚度检测值、厚度平均值及验证值;钢筋间距检测结果应记录检测部位、设计配筋间距、检测值、验证值,并给出被测钢筋的间距、*小间距和平均钢筋间距。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平均检测值应按下式计算:

cm,j=(c1+c2+2cc-2co)/2

     式中:cm,j— 第i测点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平均检测值

           c1,c2—第1、2次检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值,精确至1㎜;

           cc—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修正值,为同一规格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实测验证值减去检测值,精确至0.1㎜;

           co—探头垫块厚度,精确至0.1㎜;不加垫块时co=0。

三结果判定

3.1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的规定:

   (1)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的规定。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小厚度(㎜)

环境类别
板、墙、壳
≤C20
C25-C45
≥C50
≤20
C25-C45
≥C50
≤C20
C25-C45
≥C50
20
15
15
30
25
25
30
30
30
a
 
20
20
 
30
30
 
30
30
b
 
25
20
 
35
30
 
35
30
 
30
25
 
40
35
 
40
35
注: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

1)处于一类环境且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本规范表9.2.1中规定减少5㎜,但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处于二类环境且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表面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按本规范表9.2.1中一类环境数值取用。

     预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预制肋型板主肋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按梁的数值取用。

2)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9.2.1中相应数值减10㎜,且不应小于10㎜;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
3)当梁、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40㎜时,应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裂构造措施。

处于二、三类环境中的悬臂板,其上表面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4)对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2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7㎜;对板类构件为+8㎜,-5㎜。

   (2)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 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断为合格;
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3)每次抽样结果中不合格点的偏差均不应大于第(1)条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第五篇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一、 总则

1.0.1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依据标准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DBJ—0-2004)、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50152-92)。

1.0.2为确保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的质量,正确评价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统一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的检测方法,特制定本规程。

1.0.3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测。

1.0.4在执行本规程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载荷规范》(GB50009-2001)以及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符号

2.1术语

2.1.1混凝土结构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2.1.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由配置受力的预应力钢筋通过张拉或其他方法建立预加应力的混凝土制成的结构

2.1.3荷栽效应

     由荷栽引起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反应例如内力变形和裂缝等

2.1.4荷栽效应组合

     按极限状态设计时为保证结构的可靠性而对同时出现的各种荷栽效应设计值规定的组合

2.1.5基本组合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永久荷栽和可变荷栽的组合

2.1.6标准组合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对可变荷栽采用标准值组合值为荷栽代表值的组合

2.1.7准永久组合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对可变荷栽采用准永久值为荷栽代表值的组合

2.2符号

      —结构重要性系数;

      构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实测值;

[—构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

n—构件的承载力检验修正系数,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按实配钢筋的承载力计算规定;

三、仪器设备

3.1量测仪表

3.1.1混凝土预制构件性能检测用的量测仪表,应符合精度要求,并应定期进行校准。

3.1.2各种位移量测仪表的精度、误差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白分表:*小分辨率0.01㎜,误差≦±1%F.S.。

2位移传感器:*小分辨率0.01㎜,误差≦±1%F.S.。

3.倾角仪:*小分辨率不宜大于5”, 误差≦±1%F.S.。

3.1.3各种应变量测仪表的*小分辨率不宜大于被测总应变的1%,其误差≦±1%.

3.1.4观测裂缝宽度的仪表,其*小分度值不宜大于0.05㎜,误差≦±1%.

3.1.5各种力值量测仪表的精度、误差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弹簧式拉、压力测力计的*小分度值不应大于±2%F.S.,示值应不大于±1.5%;

2负荷传感器的精度不应大于C级,对于长期试验,精度不应低于B级,负荷传感器的指示仪表的*小分度值不宜大于被测力值总量的1.0%,示值误差应不大于±1%F.S.。

3.2加载设备

3.2.1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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