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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携行装备 箱式背囊背包-技术参数
点击次数:4412发布时间:2019/12/24 17:11:14
更新日期:2022/4/27 16:43:40
所 在 地:中国大陆
产品型号:MX
优质供应
详细内容
个人携行装备是按照《卫生部应急参考目录(试行)》要求,依据国家大型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研制开发。卫生应急携行装备采用:“1 X"设计理念,“1"是个人携行基本装备,“X"是特殊工作环境的选配单元。个人携行箱由主包和几个外挂包组成,主包内有十个不同功能的应用单元包,外挂包用于放置服装、帐篷、睡袋、防潮垫等体积较大的物品。
个人携行装备 箱式背囊背包-技术参数
1、材料,
主面料面料釆用PVC涂层尼龙,里料釆用黑色涤纶牛津布,滚边采用聚甲醛滚条,衬板釆用ABS板,主拉链釆用防水压胶拉链,边角部位采用防磨材料保护。
2、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
包括箱体、双肩背带、提手、带有腰带托的固定腰带、内藏式拉杄和滚轴、连接前侧服装包的拉裢结构、连接上部和两侧外挂包的穿带及插扣等。箱体尺寸为35×23×51cm,其中双肩背带宽度不小于8cm,插口要有较大的耐压强度。
3、颜色
主面料采用国旗红色,并参照《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规定。
4、标识
箱式背囊主箱体正面上部有食品药品监督专用标志,下部有魔术贴式可拆卸标签条,印有使用单位名称。外挂服装包上标识与箱式背囊主箱体相同。箱式背囊主箱体须符合《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技术规范(试行)》及国家相关标准。
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技术规范(试行)
第 章 个人携行装备箱式背囊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的基本构成、功能和性能要求、箱体及配置的结构与布局、材质、尺寸、重量、功能、颜色和外 观、工艺等技术指标,以及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包装、运输与贮存等技术要求。可适用于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的生产、检验与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 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是,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 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420-1990纺织品耐刷洗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3917.3-1997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3部分:梯形试样 撕破强力的测定
GB/T3920-2008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3.1-1997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4668-1995机织物密度的测定
GB/T4669-2008纺织品 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测定
GB/T6669-2001软质塑料泡沫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GB/T6836-2008缝纫线
GB/T19976-2005纺织品 顶破强力的测定-钢球法
FZ/T01004-2008涂层织物 抗渗水性测定
QB/T2188-1995高发泡聚乙烯挤出片材
QB/T3811-1999塑料打包带
ASTMD 3884-1992纺织品耐磨牢度的标准测试方法 双头法
3 技术要求
3.1 基本构成
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由箱式背囊主箱体、可拆装的服装包、上部外挂包和两侧外挂包构成。内部装备由户外用具、救生用品、急救 药品、专业防护、洗漱用品、办公文具、饮食用具、应急食品、快干内 衣以及选装配置共 10 个单元包组成,外挂装备由服装、防潮垫、睡袋、单人帐篷 4 个外挂单元包和个人腰包组成。
外观及内部结构见图 1:
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配置明细表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救生用品单元 | 1 | 救援绳 | 1 | 外挂包中 | 户外用具单元 | 1 | 太阳镜 | 1 | |
2 | 防切割手套 | 1 | 2 | 风镜(护目镜) | 1 | ||||
3 | 便携多功能刀 | 1 | 3 | 头灯 | 1 | ||||
4 | 手摇充电器 | 1 | 4 | 手电筒 | 1 | ||||
5 | 收音机 | 1 | 5 | 多功能防水袋 | 1 | ||||
6 | 安全反光带 | 5 | 6 | 雨衣 | 1 | ||||
7 | 荧光棒 | 2 | 7 | 吊床 | 1 | 外挂包中 | |||
8 | 打火机 | 1 | 民航禁运 | 办公文具单元 | 1 | 工作记录本 | 1 | ||
9 | 救生哨 | 1 | 2 | 便签本 | 2 | ||||
10 | 一次性自冷冰袋 | 2 | 3 | 签字笔 | 2 | ||||
11 | 急救保温毯 | 1 | 4 | 记号笔 | 2 | ||||
12 | 驱避剂 | 1 | 5 | 荧光笔 | 1 | ||||
急救药品单元 | 6 | 胶带/胶棒 | 1 | ||||||
7 | 小夹子 | 2 | |||||||
8 | 写字板 | 1 | |||||||
9 | 5号/7号电池 | 8 | |||||||
洗漱用品单元 | 1 | 洗发/沐浴液 | 1 | ||||||
2 | 折叠牙刷/牙膏 | 1 | |||||||
3 | 毛巾/小肥皂 | 1 | |||||||
4 | 梳子/小镜子 | 1 | |||||||
5 | 剃须刀/剃须泡 | 1 | |||||||
6 | 防晒霜 | 1 | |||||||
11 | 安全别针 | 5 | 饮食用具单元 | 1 | 保温水壶 | 1 | |||
12 | 三角巾 | 1 | 2 | 饭盒 | 1 | ||||
13 | 医用绷带 | 1 | 3 | 折叠餐具 | 1 | ||||
14 | 创可贴 | 10 | 4 | 消毒纸巾 | 1 | ||||
15 | 酒精棉片 | 4 | 5 | 洗洁精 | 1 | ||||
16 | 烧伤敷料 | 1 | 6 | 便携脸盆 | 1 | ||||
17 | 医用纱布块 | 2 | 7 | 水袋 | 1 | ||||
18 | 医用胶带 | 1 | 应急食品单元 | 1 | 压缩饼干 | 6 | |||
19 | 镊子/剪刀 | 1 | 2 | 复合维生素 | 1 | ||||
20 | 止血带 | 1 | 3 | 口香糖 | 1 | ||||
21 | 眼垫 | 1 | |||||||
22 | 单向阀呼吸面罩 | 1 | 快干内衣单元 | 1 | 速干秋衣裤 | 1 | |||
23 | 高分子急救夹板 | 1 | 2 | 一次性棉内裤 | 4 | ||||
24 | 一次性乳胶手套 | 1 | 3 | 袜子 | 2 | ||||
25 | 一次性医用口罩 | 1 | 选配装备单元 | ||||||
专业防护单元 | 1 | 防护服 | 1 | ||||||
2 | N95口罩 | 5 | |||||||
3 | 一次性医用口罩 | 10 | 外挂单元 | 1 | 单兵帐篷包 | 1 | |||
4 | 一次性乳胶手套 | 5 | 2 | 睡袋包 | 1 | ||||
5 | 一次性鞋套 | 2 | 3 | 防潮垫包 | 1 | ||||
6 | 消毒凝胶 | 1 | 4 | 服装外挂包 | 1 | ||||
7 | 医用垃圾袋 | 2 | 5 | 腰包 | 1 |
3.2 功能
3.2.1 生活保障功能 适合在不同环境下野外宿营的基本要求,满足基本的食物和饮水需求。
3.2.2 现场办公功能 提供必要的文具用品,满足现场办公基本需求。
3.2.3 医疗急救功能 遇到常见疾病能得到及时的药物治疗,出现意外情况后能够进行紧急包扎和护理。
3.2.4 安全救护功能野外工作时,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开展自救和对外求救。
3.3 性能要求
3.3.1 使用寿命 在常规维护条件下,个人携行装备的主箱体、内部单元包和外挂单元包的设计总寿命为 5 年日历持续时间和至少 60 次的使用频次。
3.3.2 环境条件
工作温度:-10℃~+50℃; 贮存温度:-40℃~+65℃; 淋雨强度:6mm/min; 外部冲击重量:20kg 霉菌:霉菌的生长等级为 0~2 级。
3.4 技术指标
3.4.1 标样
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封存的个人携行装备实物样品为该产品的标样。
3.4.2 样式
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的箱式背囊样式见图
3.4.3 结构
3.4.3.1 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的结构由箱式背囊主箱体、可拆装 的前侧服装包、上部外挂包和两侧外挂包构成,。
3.4.3.2 主箱体由箱体、双肩背带、提手、带有腰带托的固定腰带、内藏式拉杆和滚轴、连接前侧服装包的拉链结构、连接上部和两侧外挂包 的穿带及插扣等结构组成。
3.4.3.3 前侧服装包是一个竖向长方形包,用拉链封闭袋口,背面有与 主箱体连接的拉链结构。
3.4.3.4 上部外挂包是一个横向圆柱形包,用拉链封闭袋口,外侧有与 主箱体侧面连接的插扣结构。配有拉手带,可以单独使用。
3.4.3.5 两侧外挂包是两个方形包,用拉链封闭袋口。两侧外挂包正面 有荧光条,外侧有与主箱体侧面连接的插扣结构。两侧外挂包配有拉手 带,可以单独使用。
3.4.3.6 主箱体前侧袋内装有一个可独立使用的腰包。
3.4.4 尺寸
3.4.4.1 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箱式背囊的详细尺寸应符合经卫生 主管部门批准的产品图纸的规定。
3.4.4.2 主箱体与上部外挂包插扣调节带长 150mm、与两侧外挂包插扣 调节带长 150mm、双肩背带的调节带长 640mm、胸带长 300mm、主箱体内 置腰带的调节带长 450mm。
3.4.4.3 布件缝纫尺寸公差为:300mm 以上:±11mm;300mm~200mm: ±6mm;200mm~100mm:±4mm;100mm~50mm:±3mm;50mm 以下:±2mm。 塑料件、金属件、片材以及机织带厚度尺寸公差为:±0.2mm。
3.4.5 标识
3.4.5.1 在主箱体和前侧服装包的正面印刷中国卫生专用标识。
3.4.5.2 中国卫生应急专用标识由徽标、中文“中国卫生”字样、英文 “CHINA HEALTH ”字样组成见图。中国卫生专用标识
3.4.6 颜色
3.4.6.1 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箱式背囊面料的颜色为国旗红,应 符合标样规定。
3.4.6.2 里料、网眼布、机织带、锦丝搭扣带、拉链、塑料件、金属件, 均为黑色,各黑色需保持一致。
3.4.6.3 中国卫生应急专用徽标颜色为金光红色见图。颜色要求应符合图的规定。中英文字为白色。图:中国卫生专用徽标颜色要求
3.4.6.4 每件产品各部位面料及同种零部件颜色应一致。
3.4.6.5 批产品与标样的色差不低于GB250-1995所规定的3-4级。
3.4.7 外观
3.4.7.1 成品的样式、结构、标识、颜色等外观特性及外观质量应符合 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
3.4.7.2 面料、里料、网眼布以及各种机织带等辅料表面无破损、断经、 断纬、较大的纺织疵点、涂层不均等残次现象。
3.4.7.3 塑料件表面光洁,插合顺畅,无毛刺,无明显缩痕,无裂纹, 无杂质,无脱皮,无气泡。金属件表面光洁,无毛刺,无露底,无裂口。
3.4.7.4 印制中国卫生应急专用徽标和文字应端正、清晰、完整、牢固, 颜色饱满,无露底、掉色、模糊、脏污等缺陷。
3.4.7.5 各缝制部位应缝制牢固、平展,线迹直顺、上下缝线松紧适宜。 缝头折边以及明线距边的宽窄应一致。不得有开线、断线、死折、皱折 等缺陷。
3.4.7.6 100mm 内允许跳线1针,每件产品限3处,但不得连跳。
3.4.7.7 “+”字交叉处、重针处,允许断线 1 针。
3.4.7.8 缝制部位长度不大于 50mm 的残留针眼应修复,每件产品限2处, 非缝制部位无残留针眼。
3.4.7.9 拉链应平展,无明显错位,拉链拉合顺畅,拉链无破肚、拉袢 无脱落。
3.4.7.10 铆合四件子母扣牢固、端正、铆口翻卷均匀,不得铆偏、脱落。
3.4.7.11 成品形状规整、平展、整洁,零部件之间结合及定位位置准确,无明显歪扭、偏斜。
3.4.7.12 热熔带头平直、边口均匀、无明显碳化疙瘩、开裂、脱边现象。
3.4.7.13 成品表面 10mm 以上线头不超过 3 根。
3.4.7.14 污渍、油迹直径不大于 8mm,每件产品限 1 处,直径不大于 3mm 的不计,但不得密集。
3.4.7.15 面料涂层及图案印刷无粘连、无脱层、无异味。
3.4.8 材料
卫生应急装备箱式背囊面料采用以 PVC 涂层尼龙料,主箱体里料采 用黑色涤纶牛津布,主箱体滚边采用聚甲醛滚条,主箱体衬板采用 ABS 板。外挂包面料采用灰色涤纶牛津布,扣袢、插锁袋、提带、腰带、背 带采用灰色丙纶织带。
3.4.9 内部物品配置技术要求内部物品配置技术要求见第二章。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检验
4.1.1 检验条件
在天然散射光线或无反射光的白色透射光线下进行,相当于 40W 日光灯下距离 500mm 处的光照度。
4.1.2 检验方法
对外观以及样式、结构、标识、颜色和工艺等检验,以目视观感(500mm 处)和手感检验,并与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比照检验。
4.2 尺寸检验
用精度为 0.5mm 的直尺检验布件尺寸;用精度为 0.02mm 的游标卡尺 检验塑料件、金属件和材料厚度尺寸。
4.3 颜色检验
成品颜色和色差的检验,成品颜色与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比照 检验,色差的检验,按 GB 250-1995 的规定执行。
4.4 材料检验
4.4.1 承制方应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箱式 背囊所用各种材料的检验合格报告。
4.4.2 各种材料进厂后或使用前,按本规范和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后使用,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5 性能检验
4.5.1 面料和里料断裂强力的检验,按 GB/T 3923.1-1997 的规定执行。
4.5.2 面料撕破强力的检验,按 GB/T 3917.3-1997 的规定执行。
4.5.3 面料耐磨牢度的检验,按 ASTM D 3884-1992 的规定执行。
4.5.4 面料耐光色牢度的检验,按 GB/T 8427-2008 的规定执行。
4.5.5 面料耐刷洗色牢度的检验,按 GB/T 420-1990 的规定执行。
4.5.6 面料耐摩擦色牢度的检验,按 GB/T 3920-1997 的规定执行。
4.5.7 面料密度的检验,按 GB/T 4668-1995 的规定执行。
4.5.8 面料单位面积质量的检验,按 GB/T 4669-2008 的规定执行。
4.5.9 面料静水压的检验,按 FZ/T 01004-2008 的规定执行。
4.5.10 机织带、塑料件断裂强力或拉伸强力的检验,在普通强力机上进 行。
4.5.11 锦丝搭扣带扣合强度、撕揭强度、耐用性的检验,按 FZ/T66315-1995 的规定执行。
4.5.12 金属件耐腐蚀度的检验,按 QB/T 3826-1999 的规定执行。
4.5.13 四件子母扣松紧度和疲劳松紧度的检验,按 JSB 36.5-1993 的规 定执行。
4.5.14 注塑拉链和尼龙拉链各项指标的检验,按 QB/T 2172-2001 和 QB/T2173-2001 的规定执行。
4.5.15 缝纫线单线强力的检验,按GB/T6836-2008的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交收检验。
5.2 型式检验
5.2.1 型式检验是在承制方按合同批量投产之前,由订购方指定的检验 机构对产品进行的检验,并确认承制方能否生产出符合本规范要求的产 品,型式检验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a) 生产报样检验。在首次投产前,承制方应持合同中签订的样品, 到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履行报样手续,报样检验数量为 2 -4 件,材料 理化性能检验按实际需要取样报样。产品合格判定符合要求后方可生产。 订购方根据需要可对产品进行破坏性检验;b) 首批产品检验。对承制方首次生产的产品,订购方应对首批产品 和半成品质量及工艺流程、设备及批量材料理化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材 料理化性能指标不符合本规范规定的不允许生产。首批产品检验数量按 订购方要求执行。首批产品检验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不符合 要求时,承制方应按订购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修改,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5.2.2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1的规定。
5.3 交收检验
5.3.1 交收产品时,对交收批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对抽取的样本进行 交收检验。
5.3.2 交收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2的规定。
5.4 抽样方法
交收检验的产品应是由承制方检验部门检验并包装入箱的卫生应急 队伍个人携行装备成品。以一次出厂成品的总箱数为批量基数,按10%抽取被检箱数,其数量应大于规定的检验样本数量,然后从中抽取成品 检验。
5.5 抽样数量
500 件以下(含 500 件)检验 10 件;501 件至 1000 件检验 20 件; 1001 件以上检验 30 件。检验中,订购方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稳定,抽样数量应增加一倍。
5.6 合格判定
5.7.1 型式检验时,全部样品的各项性能检验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合 格。有一项检验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5.7.2 交收检验时,批产品合格判定为抽检样本中合格品以上产品数≥ 95%,不合格品数<5%(不含重缺陷),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 该批产品不合格。
5.7.3 批产品合格后可以出厂。不合格批产品应全部返修后,重新申报 交收检验。仍不合格的产品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处理。
6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6.1 标志
6.1.1 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内侧缝缀永久性产品标志,注明承制 方名称、生产日期等内容。
6.1.2 外包纸装箱两侧面均须标注如下内容:
a) 产品名称,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 b) 数量,件;c) 质量,公斤;d) 体积,长 cm×宽 cm×高 cm。 外包装纸箱两端面标注“应急用品”字样和“注意防潮”标志及字样。外包装纸箱所有的标志一律采用黑色字。产品名称和承制方为黑体 字,其余为宋体字。印刷布局应合理,字的大小适宜。字迹应清晰、工整。
6.2 包装
6.2.1 每件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装入一个塑料包装袋,再装入外 包装纸箱。
6.2.2 塑料袋应符合 QB/T 2461-1999 的规定;外包装纸箱应符合 GB/T 6543-2008 中不低于 2 类双瓦楞纸箱的规定。
6.2.3 每个外包装纸箱内需附产品合格证,注明产品名称、数量、承制 方名称、包装日期、检验人员等内容。
6.2.4 捆扎外包装纸箱使用 PP12008J 塑料打包带,捆成“﹟”字型,捆 扎应严紧牢固。打包带质量应符合 QB/T3811-1999 的规定。
6.3 运输 运输、贮存中不得露天存放。注意防潮,不得日晒雨淋。搬运、装 卸过程中不得抛摔。
6.4 贮存 包装件的仓库应通风干燥,库内相对湿度不得超过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