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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测规范要求
1.1.1 检测通用规范: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钢结构检测评定及加固技术规程》(YB9257-96);
1.1.2 专项检测规范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2007);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 《后装拔出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69:94)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2:2005); 《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 21:2000);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01); 《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的方法》(JC/T796—1999); 《砌体强度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00) 《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18-2007)
一、房屋损坏趋势检测、监测与评估
相邻工程施工时,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筑的损坏趋势进行检测、监测和评估。施工前,对周围房屋的现状进行检测;施工期间,对沉降和裂缝监测点进行定期监测;施工结束后,全面复核检测房屋完损状况和沉降变形,分析相邻工程施工对房屋的影响。
二、已建房屋工程质量检测与评估
由于设计、施工等资料不全,建成的房屋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虽然资料齐全,但未经竣工验收手续即交付使用。这类检测评估一般是出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房屋产权证的目的。图纸不全时尚需测绘必要的建筑、结构图纸。
三、既有建筑结构安全性检测与评估
既有建筑结构安全性的检测与评估,通过现场复核结构布置和荷载情况,材料性能检测,裂缝损伤检测,沉降变形测量,经结构验算和分析,对结构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加固处理建议。
四、停建工程复工和续建检测与评估
工程停建后重新启动进行复工和续建时,需对已建结构进行检测评估。对已建工程质量及其对整体结构安全性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必要的处理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