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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V500AH CGB长光蓄电池GFM-500零售
点击次数:10发布时间:2023/7/19 13:26:51
更新日期:2023/7/19 13:26:51
所 在 地:
产品型号:2V500AH
优质供应
详细内容
CGB长光蓄电池GFM-500零售 参数
CGB长光蓄电池GFM-500零售 应用领域
1.多用途的 2. 不间断电源 3. 电子能源系统
4. 紧急备用电源 5. 紧急灯 6. 铁路信号
7. 航空信号 8. 安防系统 9. 电子器械与装备
10.通话系统电源 11.直流电源 12.自动控制系统
蓄电池之特性-充电
定电压充电方式一般建议方式,在充电过程中阳板之硫酸铅变成二氧化铅,当持续充电一段时间,以便开始产生氧气并引起电压急速上升。定电压充电方式则会因电压之上升而控制其充量。此定电压充电方式有著限定的电流,并预防充电初期电流过大(低电压之电池);
在电池电压在到达某一特定电压前,均以 0.1CA 之定电流方式充电。电池在 *及 50%放电後,其充电曲线,充电量是放电量之 110~120%如此才可以充饱。
充电电压设定随著温度之上升而下降,随著温度之下降而上升。因此,用同一电压下浮充电流随温度增加而增强,在低温时浮充电流会减少。当电池充电环境之温度在 5°C(41°F)至 35°C(95°F)之间,则不需考虑温度补偿,当温度低於5°C(41°F)或高於 35°C(95°F)则必须考虑温度补偿。
温度系数为∶
(1) 循环使用
-5m V/°C 单局
(2) 浮充使用
-3.3mV°C 单局
为防止在低温下充不饱电和在高温下过充电,充电电压必须根据蓄电池温度来设置适当的电压,从表 1 可见到 VRLA 蓄电池的充电电压。
注意事项:
(1) 在高温下,充电电压需大于开路电压
(2) 低温下,充电电压必须小于 2.35V/Cell,以防止电池产生气体
(3) 电池寿命随温度升高将减少
(4) 避免电池温度*维持在 40 °C
特点
免 维 护:采用*的气体再化合技术(GAS RECOMBINATION)不必定期不加水或硫酸,整个寿命期无需补液维护。
安 全:采用可自动开启、关闭的安全阀(VRLA),防止外部气体被吸入蓄电池内部而破坏蓄电池性能,同时可防止因充电等产生气体而造成内压异常使蓄电池遭到破坏。去密闭电池在正常浮充状态下不会有电解液及酸雾排出,对人体无害。
任意方向性:特别隔膜(AGM)牢固吸附电解液使之不流动,电池无论立方还是卧放能正常使用。
寿 命 长:在20℃环境下,FM系列电池浮充寿命可达3—5年,GFM系列电池浮充寿命可达10—15年。
自放电率低:采用优质的Pb-Ca多元合金,提高了氢析出点位,降低了蓄电池的自放电率,在20℃的环境温度下,蓄电池在6个月内不必不充电即可使用。
适用性*:在-20℃—+50℃环境温度下均可使用,可用于防爆去的特殊电源,同时适用于沙漠、高原气候。 方 便 经 济:蓄电池放不需要有耐酸防腐措施,可与电子仪器设备同致一室。
蓄电池的联接
1.额定容量不同、性能不同、新旧不同的蓄电池不可连接在一起使用。
2.实际容量相同的蓄电池或蓄电池组方可串联使用。
3.实际电压相同的蓄电池或蓄电池组方可并联使用。
4.蓄电池组连接和引出请用合适的导线。
5.连接和拆卸时务必切断电源,否则会有触电甚至爆炸的危险。
6.正负极不得接反或短路,否则会使蓄电池严重受损,甚至发生爆炸。
7.连接部件应锁紧,防止产生火花;若接触面被氧化,可用苏打水清洗。
8.连接时,连接工具应绝缘,电池上面禁止放连接片等金属物品,以防止短路。
9.新安装的蓄电池组在使用前应进行72小时浮充充电使蓄电池组内部电量均衡,方可进行测试或使用。
技术专家提供如下售前技术支持
一、 电池技术参数
二、 根据不同应用领域*不同种类的电池
三、 以较佳性价比提供优化的电池选型方案
四、 提供尽可能节省空间的电池间设计方案
提供的快速响应售后服务:
1、 协助调试 (单相UPS的安装)
2、 电池故障诊断
3、 电池维护保养
4、 给用户维保人员培训等
☆☆★选择我们的理由★☆☆
感谢您选择了我公司.为让您在使用本公司产品时无后顾之忧,针对在大陆销售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我们承诺如下:
1、诚实守法经营, 不搞伪劣;
2、所有产品全检合格后发货, 并附有我公司产品质量合格证;
3、按照约定的交货方式为您把产品安全地运抵目的地;
4、对于您给我们的反馈:
(1)无论是建议还是抱怨,我方在24小时内做出回复。
(2)对确定为厂家质保范围内的电池,我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更换,一般情况下,时限为省内48小时,省外7日(不包括产品的生产时间)。
5、我方对用户电源维护及管理免费提供必要的蓄电池方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铅蓄电池工作原理和性能;
(2) 铅蓄电池安装测试中的注意事项;
(3)铅蓄电池使用维护的基本要求。
6、产品质量保证范围
(1)自电池壳上烙印的出厂日期计算起,到双方合同约定期限止,在此期限内,由于厂家设计或制造控制不力而产生的不良的电池均在质保范围之列。
(2)由于以下事项引起的故障不属于质量保证的范围:
①电池没有按厂家发行的《阀控式密封铅蓄电池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使用时。
②电池已经过用户方的加工或修理。
③电池的使用温度超过40℃。
(3)在故障原因不明时,我公司有权调查使用故障电池的设备状况。
7、对质保范围内的不良电池,我公司实行包换或包修,更换或修理所造成的费用(包括电池运费)由我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