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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炭验仪器挥发份灰分做实验注意事项

点击次数:802 发布时间:2011/9/13 10:46:44

  煤化炭验仪器挥发份灰分做实验注意事项

一、挥发份坩埚应符合国标要求。
二、严格控制试样在规定温度下加热7分钟。
三、坩埚放入高温炉以后三分钟内应达到规定温度要求,否则试验作废。
四、每次测定后坩埚内经常附有一层黑色物质,应进行灼烧,并用干净的布擦净,以供下次试验使用。
五、严格控制炉温在900℃±10℃。
 
 
 
一、灰皿应符合国标要求。
二、测定时,一定要打开炉后烟窗以及炉门的通气孔。
三、燃烧试样时须将灰皿放在高温炉内恒温区。
四、灰分大于15%时应进行检查性灼烧,每次二十分钟,直到重量变化小于0.001克为止。
五、注意控制好各个阶段的升温速率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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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作者:鹤壁市开平仪器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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