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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化学性污染”应如何管控
点击次数:769 发布时间:2014/5/4
在理性消费逐渐成为趋势的时候,人们对食品添加剂担心的核心问题已不仅是“加不加”,而是“该不该加”,“加多少”。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及用量都有非常严格的明确规定,迄今为止,中国的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件是由于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食品添加剂本非魔鬼,只要企业严格按照标准正确使用,监管部门监管得力,那么我们的食品就是安全放心的。
谈到食品问题,消费者的普遍反应都是“现在是吃什么都不放心”。不论男女老少,谈及食品中的各种添加剂,都表示反感,但又无可奈何。
其实,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及保藏过程中有意识地加入到食品中的少量化学合成物质或天然物质。它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重要物质,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有严格的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并需经卫生部批准,在规定的食品中使用。
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添加剂有22类2000多种。市场上出售的食品中基本上都有食品添加剂的身影,就连矿泉水也不例外。
食品“化学性污染”引起高度关注
欧盟于近日接连发布两则监管动向。一则是就食品中溴化阻燃剂的痕量监控,发布了委员会建议2014/118/EU,欲将溴化阻燃剂纳入食品监控计划,并对抽样程序、不同食品中溴化阻燃剂的监控种类和分析方法、报告方式作了规定。另一则为减少食品中镉含量的委员会建议2014/193/EU,拟逐步采取措施减少食品中的镉含量,特别是谷物、蔬菜和土豆中的限量,规定采样和分析应依据ECNo333/2007号法规,对于食品中铅、镉、汞、无机锡、3-MCPD和多环芳烃含量的取样和分析,深圳瑞盛科技推荐使用原子吸收光谱仪、ICP光谱仪、气质联用仪GC-MS等分析仪器进行检测。
“化学性污染”涉及名目繁多,已成出口“硬”伤。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出境食品被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加拿大食品检验署、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和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境外政府机构通报1850例,其中仅因化学性污染就有856起通报,占总通报数的46.27%.3月份仅宁波地区就有4例食品出口因化学性污染遭到FDA通报。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给广大企业提个醒,我国新修订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已于去年6月1日施行,欧盟等国对食品中化学污染的管控愈加严谨,加强食品中此类安全风险的评估迫在眉睫:一方面应对照相关法规标准,加强重点安全卫生项目的自我把关能力,加快痕量分析技术等相关检测技术的研发,并与相关实验室、检测机构加强化学性污染检测方面的沟通交流;另一方面,严把原料验收关,在原料采购中重视核查材料成分、质量等级和合格证明等相关信息,完善产品原料、工艺等质量控制体系。
深圳瑞盛科技代理全系列色谱、光谱、质谱、生命科学等仪器,主要产品有:XRF测试仪、RoHS检测仪、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直读光谱仪、X射线衍射仪、紫外可见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电位滴定、电化学工作站、扫描电镜等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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