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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欲收回地皮,撬电子地磅秤引纠纷

点击次数:519 发布时间:2012/4/17

近日,亭湖公安分局永丰派出所民警和调解人员,联手处理了一起因租金问题引发的重大纠纷。

  亭湖区新兴镇永西村村民陈某,今年64岁,居住在皮岔河北岸。3年前,同组郑某打算租用陈某门前靠河边的一小块闲地,修建简易码头,从事小麦收购中介生意。双方一拍即合,并约定租期10年,年租金为700元。后郑某投入数万元,浇筑了水泥场,添置地磅秤与输送机等设备。当年夏季,郑某一家忙里忙外,收益颇丰。而此时的陈某心里开始不平衡起来,提出了调高租金的要求。而郑某认为,租金问题早已经达成了协议,没有理由随便增加。

  看对方难以接受,陈某于去年春节前单独约见郑某并声明:门前地皮不租了,现在就收回来!郑某不予理睬。陈某遂将郑某的地磅秤撬离原地,双方为此发生过多次争执。陈某仍不肯罢休,今年318日上午,当陈某再次抡起铁锤,夯砸地磅秤周围水泥场时,郑某再也忍不住了。他随即操起木棒,径直奔到陈某家,将其钢窗、木门玻璃等,猛地一阵捣砸。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制止了双方的蛮干行为。

  民警和调解人员,在对事情作了详细调查后认为,原先签订的协议,属于自愿行为,具有客观上的约束力。陈某关于增加租金的要求,法律不予支持,损坏对方财物的行为,更是违法。郑某采取同样手段予以回击,也应受到严肃的批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调解,双方*终握手言和,该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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