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展示
路征专用便携式汽车衡
点击次数:958发布时间:2012/4/5 14:21:33
更新日期:2013/3/21 14:58:08
所 在 地:中国大陆
产品型号:HLDB-1
优质供应
详细内容
整秤性能说明:动态精度为百分之三(匀速5公里/小时以下),静态精度为千分,轴数多少不限,秤台均用高强度航空铝合金制造,外表面经铝氧化处理耐腐蚀,配2米屏蔽信号电缆
秤台附加说明:秤台用美观坚固的复合材料手提箱包装,内衬防震PE保护,尺寸为1000*620*90mm,重量为25kg,橡胶引坡带手提把手孔,两只一组包装
仪表配置说明:标配XK3101M2便携式公路超载检测系统仪表
铝合金豪华坚固手提箱表壳,高清晰液晶背光点阵显示,配高速微型针式打印机,待机工作50小时高容量蓄电池具自动关机功能,防水键盘,选配RS-232连接计算机输出接口等;自动判别车辆是否超载功能,可存储多达1400组车辆检测记录。仪表静态精度为1/10000,动态具有联轴补偿,速度补偿等功能,动态有交警、路政、七部委三种模式;仪表箱外形尺寸为440*355*155mm,重量为8kg,自带钥匙锁具。
用途:适用于公路便携查超载车辆动态静态称重检测,货物过磅低精度动态车辆称重或较高精度静态车辆称重
便携式汽车轴重仪简介
便携式汽车轴重仪是一款用于检测汽车轴重的工具,也被人们称为:便携式称重仪,便携式轴重仪,便携式汽车称重仪,便携式超限检测仪,便携式轴重检测仪等等。
便携式汽车轴重仪主要运用于交警,公路局路政等一些治超单位,在汽车,港口,矿山也有一定范围的使用,它*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称重板的重量轻,并有带有塑胶引桥,十分便于携带,同时仪表上面还附有打印的功能,能打印出汽车的轮重,轴重,核定载重量,超载重量等。目前市场主要有“有线”和“无线”这两款便携式汽车轴重仪,由于有线的在治超的时候需要数据线连接来传输相关称重数据,所以难免会出现线被压断的情况,所以现在更多的治超单位会选择使用不用线连接的无线便携式汽车轴重仪。
轴(轮)重仪检定规程
一、概述
轴(轮)重仪是各种机动车辆检测站,用于分别测量机动车辆前后(或左右)轴(或轮)荷分布情况的称重仪器。它由承载台板、传感器和显示仪表等部分组成,安置在承载台板上的车轴(或轮)的载荷,通过传感器输出信号,经处理后在显示仪表上显示。
轴(轮)重仪根据结构形式分为移动式、固定安装式和组合式(与其它检测设备组合成一体)。根据测量性能,只能测量轴载荷的称为轴重仪;可分别测量左、右轮载荷,也可显示整个车轴载荷的称为轮重仪。
二、技术要求
2 空载变动性和零点漂移
2.1 空载变动性不大于0.1%(F.S)。
2.2 数显式轴(轮)重仪30min的零点漂移不应超过0.1%(F.S)。
3 示值误差和鉴别力阈
3.1 示值误差测量值不大于4%(F.S):± 5%。测量值大于4%(F.S):± 2%。3.2 鉴别力阈应不大于1.4d(对指针式仪表:当载荷改变1d时,指针的偏摆应不小于1d)。3.3 轮重仪的左右台示值间差不应超过2%。4 偏载误差偏载误差不应超过2%。5 重复性误差重复性误差不超过示值误差绝对值的一半。6 安全载荷安全载荷为额定载荷的120%。
三、检定条件
7 检定时环境条件
7.1 温度:0-40°C。7.2 相对湿度:不大于85%。7.3 电源电压:220V±10%。7.4 检定应在周围无影响测量的污染、振动、噪声和电磁干扰的环境下进行。8 检定用仪器设备8.1 砝码一组:0.l-12.5kg(0.lkg,0.2kg×2,0.5kg×2,lkg×2,2kg×2,5kg),度61级(M22)。8.2 用砝码检定的。一组轴(轮)重仪50%(F.S)的磁码,度61级(M22)。8.3 用传感器检定的。压力传感器测量范围不小于轴(轮)重仪50%(F.S),度为C3级。三次仪表不低于3000分度。反力架或载货汽车、千斤顶等检定用工具。
四、检定项目与检定方法
9 外观及性能检查
通过目测、手感检查,外观及性能应符合第1.1-1.3款要求。10 空载变动性和零点漂移的检定10.1 按仪器要求开机稳定后,调整零位。10.2 用加载方式破坏其平衡状态,重复三次,每次卸载后示值应为零。其中的偏离零位值即为检定值,应满足第2.1款要求。10.3 对数显式轴(轮)重仪,重新调整好零位,每隔lOmin观察一次,连续三次,每次零点漂移值均应满足第2.2款要求。
11 示值误差和鉴别力阈的检定11.l 选取轴(轮)重仪4%,50%(F.S)(对生产厂新制造轴(轮)重仪必须增加满量程测试点)以及常用轴(轮)重值等测试点(总计不少于5点)逐级加载,重复三次。11.2 示值误差的检定11.2.1 用砝码检定。按选定测试点加载砝码,示值误差按下式计算: △i=(xi-mig)100%/ mig 式中:△i--第i测量点示值误差;xi--第i测量点轴(轮)重仪三次示值的平均值(N);mi--第i测量点加载砝码质量值(kg);g--检定地区重力加速度(m/s)。
11.2.2 用传感器检定。
当现场检定条件有限时,允许采用传感器检定。详细方法见附录1“用传感器检定轴(轮)重仪”。11.2.3 以上各测量点示值误差均应符合第3.1款要求。11.2.4 对配有打印装置或在配置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机动车辆检测站中的轴(轮)重仪应按第1.4款要求检定。11.3 按上述步骤,在4%,50%(F·S)测试点时,逐步增加1d,1.1d,1.2d,1.3d,……载荷,观察示值改变1d时增加的载荷值。然后逐步减少1d,1.1d,1.2d,1.3d,,……载荷,观察示值改变1d时减少的载荷值。对指针式仪表,当改变1d载荷时观察指针的偏摆值。本项检定结果应符合第3.2款要求:11.4 对轮重仪左、右台分别检定,均应满足要求,且左、右台相同载荷时的示值间差应满足第3.3款要求。11.5 对配有打印装置或在配置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机动车辆检测站中的轴(轮)重仪,示值误差检定结果应符合第1.4款的要求。
12 偏载误差的检定
按10%(F·S)载荷,分别加载在偏离承载台板中心约三分板宽的两个位置上,两次示值的差值与该载荷值之比应符合第4条要求。13 重复性误差的检定重复性误差的检定,在示值误差检定的同时进行。相同载荷的轴(轮)重仪三次示值的间差与该检定点载荷值之比值为检定值。各测量点的检定结果均应符合第5条要求。14 安全载荷的试验14.1 对生产厂新制造轴(轮)重仪,应做本项试验。本项试验在示值误差检定前进行。14.2 在承载台板上逐步加载至120%额定载荷,静压10min,再逐步卸荷至零。14.3 经安全载荷试验后的轴(轮)重仪,应按第1-5条检定,均应符合要求。
五、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15 经检定合格的轴(轮)重仪出具检定证书。检定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证明不合格项目。
16 轴(轮)重仪的检定周期一般为1年。
用传感器检定轴(轮)重仪1 按图所示安置反力架、压力传感器及千斤顶等。通过千斤顶施加载荷,在压力传感器示值达到测试点时,读取轮重仪示值。按下式计算轮重仪示值误差:△i=(xi-Ai)100%/ Ai
式中:△i--第i测量点示值误差;xi--第i测量点轴(轮)重仪三次示值的平均值(应去除压力传感器、千斤顶、衬板等载荷值)(N);Ai--第i测量点时压力传感器仪表示值(N)。
2 在轴(轮)重仪台面上依次叠放千斤顶及压力传感器,再使汽车压在传感器上,并保持压力通过传感器轴线垂直作用在承载台板上。通过汽车上加载不同重物及改变千斤顶作用力,读取压力传感器及轴(轮)重仪示值,按上式计算轴(轮)重仪示值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