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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矿山井下机车运行尾部闪光尾灯,斜巷运输时尾部安全信号灯,及斜巷人车尾部的安全信号灯,或需要安全指示的地方。
特点:全本安型,结构合理,采用挂吸方式(具有卡挂磁铁吸附结构)
结构形式:本质安全型。
电源 | 电流 | 闪光频率 | 信号可见 |
4Ah 矿灯电池组 | ≤ 100mA | 30 ± 5/ 分 | ≥ 100m |
主要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具有甲烷和煤尘危险的矿井下的蓄电池式电机车、掘进机、扒装机、铲煤机以及各种井下用防爆车辆等,供机车工作照明使用;
防爆灯具知识大汇总
1.防爆灯具外壳须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凸纹或凹纹标志“Ex”。在外壳明显处须设置铭牌。
警告牌须清晰可见,设置在适当的位置。如“断电源后开盖”警告牌须设置在开盖附
近。
2.因为爆炸危险场所往往伴有腐蚀性气体的存在,所以防爆灯具外壳上的标志须用厚度不
小于1mm(小型灯具厚度可不小于0.5mm)的青铜、黄铜、不锈钢或耐腐蚀性不低于前述材
质的其他材料制成。还应可靠固定,不易磨灭或脱落。
3.检验标记耐久性的方法是:用浸过水的布轻擦15s待晾干后,再用浸过汽油的布擦15s
后,目视检查,标志应清晰、不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