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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关于三项经费扣除
点击次数:61发布时间:2014/4/11 19:23:26
更新日期:2014/4/11 19:23:26
所 在 地: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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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关于三项经费扣除
三项经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的一般规定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深圳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