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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商业保理公司注册,内资商业保理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

点击次数:25发布时间:2015/10/31 9:27:41

外资商业保理公司注册,内资商业保理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

更新日期:2016/4/20 23:40:52

所 在 地:中国大陆

产品型号:13640980251

简单介绍:外资商业保理公司注册,内资商业保理公司注册

相关标签: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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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外资商业保理公司注册,内资商业保理公司注册

内资商业保理公司申报条件: 

1、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近期没有违规处罚纪录;主出资人应当为熟悉相关行业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可以是自然人); 

2、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认缴)且来源真实合法; 

3、商业保理公司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2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纪录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4、商业保理公司不得混业经营; 

5、商业保理公司应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商业保理公司申报条件: 

1、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近期没有违规处罚纪录;主出资人应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且来源真实合法。 

3、商业保理公司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2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纪录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4、商业保理公司应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5、港澳服务提供者还应分别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有关补充协议中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要求。(CEPA协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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