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全科医生总量不足、服务能力不足,签约后的各项服务不够深入细致,大医院与基层联动性不够,双向转诊不够畅通,群众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还不强——在浙江省家庭(责任)医生服务推进的第三个年头,浙江的家庭(责任)医生工作面临了一些新问题。
浙江在线记者从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签约服务工作,近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未来浙江家庭(责任)医生服务将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把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放在位。
分类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团队式家庭医生、慢病连续处方、预约转诊绿色通道、互联网+签约等“升级版”服务即将全面展开。
千万人的家庭医生将更“全能”
从2015年,浙江开始推行家庭(责任)医生以来,至2017年底,浙江共签约1729.4万人,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72.43%。而家庭医生的重点服务人群也从*初的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开始逐渐扩展到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难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随着签约服务覆盖的人群不断扩大,本次《通知》要求各地对于10类重点人群和一般人群,要设计适合本地的“10+1”人群的“签约服务包”,明确签约服务费用标准下的“签约服务包”内容并向群众公示,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做好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
《通知》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辖区人群结构和不同健康需求,设计适宜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以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出诊、家庭病床、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估、居家康复、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特色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同时还要整合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资源和资金,做好老年人、困难人群、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不仅帮助这些人群更便捷地享受相应的政策福利,也以更专业的服务提升福利的社会效果。
服务内容增多了,缺少医生怎么办?家庭医生的服务不仅是单个家庭医生的工作,其背后更是包含了社区护士、社区街道计生、残疾、康复专员,县级医院医护团队、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甚至社会办医机构团队等的专业团队。
《通知》要求各地合理配置签约服务团队,强化团队的分工协作,提高签约服务工作效率;鼓励县级医院的退休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提供服务平台和团队成员支撑等。
对于设立了医共体试点县(市、区)县级医院(牵头医院)的医生、护士、慢病专家鼓励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加入到签约团队,增强签约团队的服务能力。
同时,《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充分发挥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将“*多跑一次”放到离群众更近的地方
在家庭医生的服务中,用药、转诊是两个基础又急切的服务内容。在本次下发的《通知》中,特别提出为符合条件的签约居民提供慢性病连续处方服务——在规范用药的基础上,让群众更便捷地配到常用药、处方药。
医共体试点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院实行统一用药目录(抗菌药物除外)和配送。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吸引上级医院或本单位的临床药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工作,进一步促进基层临床用药合理规范。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使签约居民合理用药需求在家庭医生处得到基本满足。
有了家庭医生,看病会更方便吗?本次《通知》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签约门诊流程改造,引导签约居民预约就诊,鼓励签约医生在诊间随访,做实防治结合的健康管理。
对于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的签约医生团队,则要因地制宜开展下村巡回医疗服务,采取“定时、定人、定点”的方式,通过集中服务加个体化服务,将签约服务覆盖到所有签约对象。
同时县级及以上医院要将大型设备检查、专家门诊号源、住院床位等资源通过区域信息平台下放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先安排经基层预约和转诊的病人。
除此之外,《通知》还要求各地从具体案例、就医感受入手,清晰、生动地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好处,提高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率。并将每年5月定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月”,要求各地在5月19日“世界家庭医生日”前后集中举办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今年浙江省在医联体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夯实基层医疗基础,提出了医共体建设。医共体建设,通过县域医疗向社区、乡镇医疗的服务下沉、延伸,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高群众信任度;同时通过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签约服务”,改善就医体验,助力健康管理,提高签约居民感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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