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

  • 会员类型:免费会员
  • 工商认证: 【已认证】
  • 最后认证时间:
  • 法人:
  • 注册号:****
  • 企业类型:生产商
  • 注册资金:人民币***万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杨经理

点击查看联系方式

公司动态

官方回复:疫情期基层公卫、家医工作还要不要做?

点击次数:133 发布时间:2020/3/12
 32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分类精准做好工作的通知》,再次对疫情期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工作作出了部署。

 

主要有5个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中对于基层医生比较关心的“疫情期基本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是这样明确的:

 

1、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段,提高服务效率。

 

2、低风险县(市、区)持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中、高风险县(市、区)要加强分层分类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缓安排老年人健康体检等服务,合理调整儿童保健门诊和预防接种门诊,暂缓面对面新生儿访视与儿童健康体检,针对孕产妇、儿童、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视频、智能语音、区域健康云APP多种途径开展随访服务,相关随访记录应及时录入居民健康档案。

 

4、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延伸处方等政策,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就诊频次。

 

5各地要确保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中新增部分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创新方式完善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

                        

相关产品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