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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
4.4.1在操作、维修处应设置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
4.4.2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和走道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具有防滑性能。在使用圆孔、栅格或其它不能形成连续平面的材料时,孔或间隙的大小不应使直径为20mm的球体通过。在任何情况下,孔或间隙的面积应小于400mm2。
4.4.3平台和走道宽度不应小于500mm,局部有妨碍处可以降至400mm。平台和走道上操作a)2000N的力通过直径为125mm圆盘施加在平台表面的任何位置;
b)4500N/m2的均布载荷。
4.4.4平台或走道的边缘应设置不小于100mm高的踢脚板。在需要供操作人员穿越的地方,踢脚板的高度可以降低。
4.4.5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及走道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跌落的手扶栏杆。手扶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lm,并能承受1000N的水平移动集中载荷。在栏杆一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横杆。
4.4.6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
4.4.6.1梯子的个休息小平台应设置在不超过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4.4.6.2当梯子的终端与休息小平台连接时,梯级踏板或踏杆不应超过小平台平面,护圈和扶手应延伸到小平台栏杆的高度。休息小平台平面距下面个梯级踏板或踏杆的中心线不应大于150mm。
4.4.6.3如梯子在休息小平台处不中断,则护圈也不应中断。但应在护圈侧面开一个宽为0.5m,高为1.4m的洞口,以便操作人员出人。
4.5起重臂走道
4.5.1 起重臂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不设置走道:
a)截面高度小于0.85m;
b)快装式塔机;
c)变幅小车上设有与小车一起移动的挂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