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产品展厅 > 仪器仪表 > 专用仪器仪表 > 测定仪 > 大管状煤尘爆炸性鉴定仪
CJD-II大管状煤尘爆炸性鉴定仪
产品名称: CJD-II煤尘爆炸性鉴定仪
产品品牌: 斡科斯达
产品型号:CJD-II
产品简介:对开采矿层和地质勘探煤层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的专用装置。唯一通过计量鉴定、可移动导轨式专用火焰拍摄系统、专用实验管理系统。产品已出口到越南。
唯一通过计量鉴定
可移动导轨式专用火焰拍摄系统
专用实验管理系统
专利产品仿冒必究
一、简介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此条规定必做煤矿必须对矿井煤样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试验。
目前国际上对煤尘进行爆炸性鉴定的方法是在石英玻璃大管中进行煤尘云测试。通过煤粉在高温1100度时的火焰情况,判定是否有火焰,10次试验中最长的火焰长度,加入岩粉重量三个指标对煤尘的爆炸性进行鉴定。
CJD-II煤尘爆炸性鉴定仪是对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的专业分析设备。是依据AQ 1045-2007 《煤尘爆炸性鉴定规范》研制而成,用于对开采矿层和地质勘探煤层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的专用装置。它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直观、快速等特点。智能型配备专用火焰拍摄系统(由计算机、摄象机、专用操作软件等组成),将火焰图像存入计算机,可回放煤尘爆炸火焰图像,减少人工识别刻度的误差。
适用部门:煤田地质勘探部门、矿山计量检定站、通风安全实验室、冶金、地质、教学和科研等部门。
参考执行标准:AQ 1045-2007 《煤尘爆炸性鉴定规范》。
该设备通过计量部门的计量委托检验,是国内唯一通过计量检定。
设备分成普通型和智能型两种规格,普通型为人工观察火焰情况,智能型通过移动导轨式专用火焰拍摄系统,将火焰图像存入计算机,可回放煤尘爆炸火焰图像,减少人工识别刻度的误差。智能型同时配备煤尘爆炸性鉴定实验管理系统。
二、结构
该装置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
该装置由四个部分组成:即造尘云部分、燃烧部分,通风排烟除尘部分、箱体部分组成:
a)造尘云部分:由试样管、空气压缩机、电磁阀及导管组成;
b)燃烧部分:由大玻璃管,加热器及其温度控制系统组成;
c)通风排烟除尘部分:由弯管,滤尘箱及吸尘器组成;
d)箱体部分;
e)移动导轨式专用火焰拍摄系统(智能型).
三、产品特点
a)采用石英管,可耐1500度高温;
b)采用铂金加热丝、铂金热电偶,加热温度达1100度;
c)高温管外有防爆措施
d)智能型配备 移动导轨式专用火焰拍摄系统(可移动导轨、计算机、摄象机、专用操作软件),减少人工识别刻度的误差。
四、主要技术指标
a)电压:AC220V 50Hz
b)试样量:1g/次
c)试样粒度:0.075mm
d)工作环境:温度:0~50℃ 相对湿度≤85%
e)加热器温度:800℃~1000℃
五、产品配置
CJD-II(智能型) 计算机记录火焰图像
配置:
a)主机;
b)移动导轨式专用火焰拍摄系统(包括:可移动导轨高精度摄像机、CJD-II火焰拍摄记录系统软件、火焰图像采集卡、计算机);
c)CJD-II煤尘爆炸性鉴定专用管理系统;
本产品外观已申请外观专利,加热丝、 移动导轨式专用火焰拍摄系统已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易推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易推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
使用,并注明"来源:易推广"。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 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④易推广页面显示产品信息均由企业自主发布,信息内容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易推广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遇非法或侵权信息欢迎监督,请联系QQ:1273397930或者发邮件至:1273397930@qq.com,如有确实证件证明属实,本站将对其删除处理,谢谢!
⑤ 本信息由注册会员:北京斡科斯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并且负责版权等法律责任。
易推广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