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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8月1日起,中国和哥斯达黎加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开始实施,手机等深圳优势出口产品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中哥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哥斯达黎加的零关税待遇。
根据《协定》,中哥两国将对各自90%以上的贸易产品分六类分阶段实施关税减让至零关税,而其中超过6成的第一类产品在《协定》实施后立即实施零关税,第二至四类产品的进口关税分别在《协定》生效的5年、10年、15年内分阶段降至零。
哥斯达黎加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中美洲名列前茅,已成为中国在中美洲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中国是哥斯达黎加的全球第二大贸易伙伴,仅次美国。据了解,2010年中哥双边货物进出口额为12.6亿美元,其中,中方向哥方出口额9.9亿美元,同比增长37.7%,占哥斯达黎加进口总额的7.1%,中方出口产品主要有机电产品、机械设备、鞋类制品、纺织品和运输设备。深圳较具产业规模、具有出口优势的手机、首饰等产品在协定实施后,进军哥方市场将享受零关税待遇。
A:办使馆认证/各国商事证明(无需提供报关单),埃及产地证/INVOICE使馆加签,阿根廷CO/合同加签、沙特INVOICE/产地证加签、土耳其出口登记表/声明认证,伊朗INVOICE认证等等
B:办欧盟产地证,丝麻制品产地证,手工制品证;
C.供原产地证CO、普惠证(FORM-A) 、中国东盟产地证(FORM-E)、中国智利产地证(FORM-F)、中巴产地证(FT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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