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产品展厅 > 商务服务 > 咨询调查 > 管理咨询 > 压力管道广西办资质委托代理帮助指南
我们是顺杰咨询,是综合性企业管理咨询的专业机构。
我们全国代理的优势项目:
电梯安装,维修,认证代理
起重机安装,维修,生产许可证代办
压力容器安装,维修,制造资质许可证
锅炉安装,维修,维保许可证代理
联系人:郝女士
手机:13851787257
电话以及传真:
QQ: 1445404680
顺杰公司网站:http://www.sjzxnj.com/
地址:我们是全国范围的企业咨询公司
各地详细地址请联系我们。
以下内容为行业相关节选,具体办理细节流程请联系我们。
第二十条对于每批监检合格的产品,监检组织应当按照产品的每个批向受检单位出具《特种设备安全功用监监察验证书》(附件7,以下简称《监监察验证书》),并且在单位出具的该批产品的质量证明书上盖监检组织印章(查验专用章,下同)。对监检不合格的整批产品,监检组织应当按照产品的每个批向受检单位出具《监检定见通知书》,并且将《监检定见通知书》抄送授权监检任务的质量技术监督有些。
第二十一条监检组织应当保存《监监察验证书》、《监检工作联络单》、《监检定见通知书》、监检项目表、监检日记和专项监检记载,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
第四章受检单位
第二十二条受检单位应当持续符合容许所需要的条件,确保焊接钢管、聚乙烯管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工作,确保产品安全功用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需要。未经监检合格,不得在产品上运用“安全符号”;未经监检组织出具《监监察验证书》及在批质量证明书上盖监检组织印章,不得作为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出厂。
受检单位应当按照产品标准规则的批量组织焊接钢管、聚乙烯管产品的出产。每批产品出产前,应当及时向监检组织报检。受检单位应当确保监检人员安闲出入工厂内与监检工作有关的场所。
第二十三条受检单位应当向监检组织供应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且供应下列文件、资料供监检人员在监检工作中运用或许查阅:
(一)焊接钢管、聚乙烯管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含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各责任人员的任免文件、质量信息反馈资料等):
(二)从事焊接钢管焊接的持证焊工名单(列出持证项目、有效期、钢印代号等)一览表:
(三)从事焊接钢管、聚乙烯管产品质量查验的人员名单一览表:
(四)从事焊接钢管无损检查人员名单(列出持证项目、等级、有效期等)一览表:
(五)焊接钢管、聚乙烯管的规划文件、技术文件和查验记载:
(六)焊接钢管的焊接技术判定一览表:
(七)焊接钢管、聚乙烯管型式实验陈说:
(八)焊接钢管、聚乙烯管产品的月出产方案。
受检单位应当确保监检人员能方便地查阅产品定货合同(技术需要)。
上述文件、资料如果有改动,应当及时通知监检组织。
第二十四条受检单位对监检人员宣告的《监检工作联络单》或许监检组织宣告的《监检定见通知书》,应当在规则的期限内处理并且书面回复。
第二十五条受检单位应当确定监检联络人员。对A类监检项目,受检单位应当向监检人员奉告监检时间或许与监检人员约好监检时间。
第二十六条受检单位及购货的业主发现监检组织或许监检人员在监检工作中有违背规则的行动时,可以向受检单位本地地市级或许省级质量技术监督有些或许国家质检总局反映,接到反映情况的质量技术监督有些应当及时对反映的疑问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经过国家质检总局附和,购货的压力管道业主(运用单位)可以延聘有压力管道监检资格的查验单位进行其定货规划产品的监检工作。
第二十八条产品安全功用安稳,同标准产品接连一年未发现安全功用疑问的,受检单位可以向公布制造容许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有些或许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减少该标准产品安全功用监监察验频次的恳求,获得附和的,可以减少监监察验频次,但每接连五批,最少进行一个批次产品安全功用监监察验。对于减少监监察验频次的情况,产品安全功用一旦呈现疑问,应当恢复逐批产品安全功用监监察验。
第二十九条受检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则及时交纳监检费用。
第三十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担任说明。
第三十一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1
焊接钢管产品安全功用监监察验大纲
一、适用规划
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压力管道元件产品中下列焊接钢管安全功用的监监察验:
(一)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运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一有些:A级钢管》(GB/T9711.1)和《石油天然气工业运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二有些:B级钢管》(GB/T9711.2)等制造的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直缝埋弧焊钢管和双缝埋弧焊钢管;
(二)按照国家现行标准《低压流体运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SY/T5037)制造的螺旋缝埋弧焊钢管。
二、引用的安全技术法规、标准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则
(二)压力管道安全处理与监察规则
(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处理方法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易推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易推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
使用,并注明"来源:易推广"。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 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④易推广页面显示产品信息均由企业自主发布,信息内容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易推广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遇非法或侵权信息欢迎监督,请联系QQ:1273397930或者发邮件至:1273397930@qq.com,如有确实证件证明属实,本站将对其删除处理,谢谢!
⑤ 本信息由注册会员:发布并且负责版权等法律责任。
易推广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