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空运流程空运进口操作流程
A.贵公司海外代理网络指定空运进口业务操作流程:
1.通知国外总部,或分别通知贵公司海外网络系统内的成员:青岛的空运进口服务供应商确定为“上海东环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为保证货物入我司监管仓库,贵公司应要求网络成员将主运单(MAWB)收货人填制为:
CONSIGNEE: “SHANGHAI EWT INTL TRANS CO.,LTD QINGDAO BRANCH ”
ADD:LIUTING AIRPORT FE BUILDING NO.312
TEL:+86-532-89088795 13969640717
FAX:+86-532-89088790
ATTN: MR. ZHANG
另行通知人:可以是贵公司。注意:海关要求,必须将我公司的英文名称放在主运单收货人的第一栏。
2.请贵公司的海外成员及时给我司发到货预报(Pre-alert)。传真或电子邮件皆可。
3.我司每天安排工作人员提货入监管仓库。并当天给贵公司发送《货物到货通知》。
4.如果需要我司报关,则我司会直接联系收货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关、报检文件和手续;如果不需要我司报关,贵司可调走空运单,或收货人可凭介绍信来我司调走空运单,自行报关。
5.客户凭海关放行的空运单来我司监管仓库提货,并交纳相关的进口操作和仓储费用。
B.贵公司在本地承揽的空运进口业务操作流程:
1. 贵公司利用自己海外的网络优势自行办理国际段运输,关于进口到北京之后的各项费用,可以同我司协商,我们尽可能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同时,贵司也可以利用我公司的海外网络的优势,根据客户提供的贸易方式向我司询价:如贸易方式为Ex-work, 我司可以报出进口费用包括:出发地当地费用、国际空运费及北京本地费用;如贸易方式为FOB, 我司可以报出进口费用包括:国际空运费及北京本地费用报价;如贸易方式为CIF,我司可以报出北京本地费用报价。
2.如运输由贵司国外公司自己安排及操作,为保证货物入我司监管仓库,您应要求其货运代理公司将主运单(MAWB)收货人填制为我司英文地址(同上)。
另行通知人:可以是贵公司。注意:海关要求,必须将我公司的英文名称放在主运单收货人的第一栏。
3.如运输由我司安排,贵司应给提供我司货物及运输的具体信息,包括:货物品名,数量(含重量及体积)及备货时间,发货人联系方式等,以便我司安排运输事宜。我司会充分利用我司的海外代理网络优势,争取到最有竞争力的进口国际运价和其他相关费用,报给贵司确认。
4.我公司接到详细信息后,立刻指示我公司在海外货运代理公司主动联系发货人,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应的出口操作服务,包括提货,报关、制单、发运等服务。
5.如国外发货人指定承运人时,比如,CIF条款时,由发货人安排运输。为了让进口货物顺利进入我司的海关监管仓库,贵公司须要求国外发货人通知其货运代理公司将主运单(MAWB)收货人填制为我司的英文地址(如前所示)。
另行通知人:可以是贵公司。注意:海关要求,必须将我公司的英文名称放在主运单收货人的第一栏。
6.无论是通过谁的代理网络运输,只要货物到达北京进入我司仓库后,贵司就会收到我司发出的《货物到货通知单》。如需我司负责报关等事宜,请提供报关文件,包括原始发票,箱单,如果是美、日、韩、欧盟国家进口的货物,需要提供包装证明,有特殊需要的货物,还应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及报关、报检委托书;如不需我司报关,请携带《调单介绍信》到我司调走空运单找其他公司报关。
7.我司清关后将立即与贵公司联系送货时间,贵公司应根据货物预计到达时间安排人员及设备卸货。如果贵公司请他人报关,我司凭海关放行的运单放货,贵公司交纳相应的进口服务费用后提货。
8.如最终目的地在外地,且贵公司要求异地清关,贵公司可提供我司最终收货人的联系方式,我司可负责安排航空转运或监管车运输,费用另计。如果最终目的地在外地,且贵公司要求在北京清关,我司可以清关后转运到最终目的地,费用要比监管车运输便宜些。
9.运输、报关过程结束后,贵司会收到我司提供的费用确认书,请确认后回复具体结款日期。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婷
电话:
传真:
手机:15814453253
邮箱:1907876230@qq.com
联系地址:龙华新区油松路天汇大厦A10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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