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标准规定了NGd系列防爆挠性连接管(以下简称“挠性管”)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本企业标准适用于挠性管的设计、制造与检验。
挠性管主要适用于含有爆炸性气体环境,作为电气设备连接配管之用。
挠性管的防爆标志为Exd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用的修(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9600 防爆挠性连接管
3 产品分类
3. 1 基本参数
挠性管的基本参数见表1
表 1
型 号 公称管内径(㎜) 规 格 弯曲半径 水压试验压力(MPa) 护套材料
长度
(㎜) 螺纹
(G)
NGd-15×700□ 15 700 1/2" 弯曲半径是管径的10倍 2.0 钢氯
丝丁
编橡织胶
NGd-20×700□ 20 3/4"
NGd-25×1000□ 25 1000 1"
NGd-32×1000□ 32 11/4"
NGd-40×1000□ 40 11/2"
NGd-50×1200□ 50 1200 2"
NGd-70×1400□ 70 1400 21/2"
NGd-80×1400□ 80 3"
3.2 型号含义
NG d — □ × □ □
A—两端内螺纹
结构形式 B—两端外螺纹
AB—一端内螺纹,一端外螺纹
长度
公称内径(㎜)
隔爆型
挠性连接管
防爆连接管,NGD防爆挠性连接管,NGD-20*700防爆连接管
4 要求
4.1 挠性管应符合本企业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审查合格的图样和企业标准进行制造,并应在取得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后,方可生产。
4.2 正常工作条件
符合本企业标准的挠性管,应在下列条件下能够可靠工作:
a) 周围空气温度上限值不超过+40℃,下限值不低于-20℃,且24h内平均值不超过+35℃;
b) 安装地点的空气相对湿度在最高温度为+40℃时,不超过50%;在较低的温度下允许有较高的相对湿度,最湿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不超过+25℃,该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温度不超过90%。
4.3 结构要求
4.3.1 挠性管是由管接头与连接管组成,连接管由内管和护套组成。
4.3.2 管接头是由20#或40#优质碳素钢制成。
4.3.3 挠性管的管接头(连接头、螺母、压紧套)应保证内缘光滑、无毛刺、表面镀锌,镀层光亮、均匀不得有镀层脱落现象。
4.3.4 内管须符合的要求
a) 内管采用金属波纹管、金属软管或金属蛇皮管,内管须由不锈的或电镀处理的金属材料制成;
b) 内管内部须光滑无毛刺。
4.3.5 挠性管护套的厚度不小于0.8㎜。
4.3.6 内管与管接头须牢固连接,保证使用期间不会断裂、松动。金属部分须连通构成导体。
4.3.7 螺纹精度不低于6g/6H,螺距须不小于0.75㎜,且不大于3㎜,旋合螺纹须不小于6扣,以保证有效啮合扣数不小于5,啮合长度不小于8㎜。
4.4 性能要求
4.4.1 挠性管应能承受2MPa压力,历时10+2 0S的水压试验,试验结果以不滴水,不变形,不损坏为合格。
4.4.2 挠性管在常温下做弯曲试验应不能折断,护套不得产品皱纹、剥离和永久变形。
4.4.3 挠性管制成后,其两端接头间的金属部分须构成导体。
4.4.4 吊挂灯具等承受拉力的挠性管须承受JB9600第5.8条规定的拉力试验。
4.4.5 护套应由耐老化、不燃或难燃的橡胶或金属编织物制成。
防爆连接管,NGD防爆挠性连接管,NGD-20*700防爆连接管
5 试验方法
5.1 水压试验
挠性管的水压试验按JB9600第5.2条进行,施加压力和时间应符合本企业标准4.3.3规定,以焊接处不泄漏,护套不起泡,无分离和明显的变形为合格。
5.2 弯曲试验
挠性管的弯曲试验按JB9600第5.3条进行。挠性管在常温下沿直径为挠性管内径10倍(最少不得少于150㎜)的圆筒上做弯曲试验,正反方向各10次,以金属软管不折断,护套不产生皱纹、剥离和永久变形为合格。
5.3 电导通试验
挠性管弯曲前和弯曲后,采用万用表跨接在挠性管的两端接头上进行试验,金属部分均应是电导通的。
5.4 拉力试验
对吊挂灯具用的挠性管用吊具将其垂直悬挂,按JB9600第4.2.3条的规定轴向施加吊挂荷重,历时1min,任何部分不产生裂纹为合格。
5.5 不燃或难燃性试验
切取长度为300㎜挠性管样品,使其保持水平,将酒精灯的氧化焰长度为50㎜的火焰自样品的中部下端触及样品30S(如样品已着火可少于30S),然后缓慢地移去火焰,此时挠性管护套上着火火焰应在5S
内自行熄灭。
为保证试验的正确性,应采限措施防止火焰拂动。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6.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常规检验和出厂抽样检验。
6.2.1 常规检验是在产品出厂前对产品逐台进行检验和试验。
6.2.2 出厂抽样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的抽样检查和试验。抽样方案应按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的规定进行,检查水平用I级,其质量水平判定按AQL值取4.0。
6.2.3 出厂检验项目:
a) 一般检查(4.3.6);
b) 外观检查(4.3.3);
c) 电导通检查(4.4.3);
d) 螺纹啮合参数检查(4.3.7);
e) 水压试验(4.4.1)。
6.3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目的是验证定型的挠性管的设计性能是否符合本企业标准要求。
型式试验是新产品试制投产必须进行的试验。只有当产品设计、制造工艺、使用原材料或零部件结构有更改,可能影响挠性管防爆性能时,才需要重新进行有关项目的型式试验。正常生产的产品每隔五年进行一次。任一型式试验的试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任意抽取2件进行试验,2件试品试验都合格,才能认为型式试验合格。否则必须分析原因,采取技术措施甚至改进设计、工艺等再重新进行试验,直到型式试验合格为止。
型式试验项目:
a) 所有出厂检验项目;
b) 弯曲试验;
c) 拉力试验;
d) 不燃或难燃试验。
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防爆连接管,NGD防爆挠性连接管,NGD-20*700防爆连接管
7.1 标志
每件出厂的挠性管应在显著位置设有下列内容的产品铭牌:
a) 制造厂名称;
b) 产品型号、名称;
c) 防爆标志;
d) 防爆合格证号;
e) 出厂日期。
7.2 包装
7.2.1 挠性管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7.2.2 包装箱内随同产品携带的技术文件有:
a) 检验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7.2.3 包装箱外壁应有清晰的文字和标志,内容如下:
a) 制造厂名称、地址、电话;
b) 产品型号及名称;
c) 产品数量;
d) 包装箱外形尺寸“长×宽×高”及毛重;
e) 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
f) “小心轻放”、“怕湿”等字样或标记。
7.3 运输及贮存
7.3.1 挠性管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雪侵袭的措施。
7.3.2 挠性管应贮存在空气流通,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25℃的仓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