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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性价比高的婚姻律师,重庆离婚律师最专业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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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 格: 1元
  • 型号:
  • 生 产 地: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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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3/4(更新日期:2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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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所有房屋,婚后获得租金性质如何认定?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获得的租金,应理解为孳息还是经营性收益,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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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静笃律师事务所(静笃律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婚前法律服务、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企业家事法律服务的企业。自创办以来,静笃律所一直追求专业、诚信、服务的企业理念,力争成为行业一流的供应商和服务商。静笃律所的产品包括,静笃律所、静笃律所和静笃律所等。
   静笃律所特推出静笃律所,静笃律所是公司倾情打造,婚前个人所有房屋,婚后获得租金性质如何认定?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获得的租金,应理解为孳息还是经营性收益,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称之为天然孳息,比如:植物结出的果实、动物的产物如鸡蛋、羊毛;依照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为法定孳息,比如: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股权分红等收入。所谓经营性收益,指通过投入管理或劳务进行经营而获得的收益。孳息和经营性收益都是婚姻法中的收益形式,但孳息与经营性收益有时难以区分。比如:甲男婚前拥有一套房屋,将房屋出租,平均年租金为5万元。甲男与乙女结婚五年会想离婚,关于25万元租金应作如何认定。如果房屋租金是因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即因租赁合同关系所产生的收益,那么租金是法定孳息,依照婚姻法的解释只能归该男子所有,但这样的分割又显然对其配偶不利。房屋是重大生活资料,出租房屋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但只归该男子一个人归,对其配偶显然不公平。 房屋租金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也是一种经营行为。因此本例中的租金并不是我国物权法上所指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我国物权法采用原物主义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进行了规定,但对加工孳息没有涉及。罗马法将孳息主要分类为天然孳息、加工孳息和法定孳息,法国民法典财产所有权一编中明确规定了加工孳息及其归属的规则。加工孳息,又可称为人工孳息,指需要人力加工才能获得的孳息,如经播种、灌溉、施肥等而产生的谷物、水果等,它已经包含了占有人的劳动。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就应该有它的价值。经过劳动加工取得孳息,就等于对原物进行了经营。 因此,笔者认为,房屋租金性质认定应结合是否对房屋投入了管理或者劳务。配偶一方投入了精力对房屋加以维护和管理,租金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对房屋经过维护和管理,则房屋租金属个人财产。。以上内容只是静笃律所的部分信息,想要了解全部信息,或寻找更多的婚姻律师,请来电咨询或登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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