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免费注册

热搜:通用机械五金工具仪器仪表安防监控

频道
通用机械 电子元器件 行业设备 五金工具 电工电气 仪器仪表 安防监控 专用汽车 照明灯具 化工原料 涂料 塑胶 建筑原料 皮革 冶金
相关标签
您最近阅读过的产品
产品展示

您的位置:首页 > 产品展厅 >  化工原料 >  无机化工原料 >  氧化物 >  PE发泡专用间接法氧化锌

PE发泡专用间接法氧化锌99

PE发泡专用间接法氧化锌

  • 价 格: 13000元
  • 型号:99
  • 生 产 地:中国大陆
  • 访问:14次
  • 发布日期:2016/8/5(更新日期:2016/8/5)

李林(个体经营)

  • 提示:如果您未采购满意的产品,请在网页头部搜索更优质的产品
产品展示

模周期的效果。

还有一点,氧化锌也可起到
  • 详细内容
  • 公司简介
 -就是泡沫地垫,还有瑜伽垫子,防潮垫等、土建板材、容器和日用品等, 亦可制包装用薄膜、垫片、 还可用作热熔胶粘剂、电缆绝缘层等。

 

      纯AC发泡剂的分解温度在180220之间,(不同厂家的分解温度不同),这个分解温度对于某些制品来说比较高,就需要加入促发泡剂。氧化锌就是一种常用的促发泡剂。

其作用机理是锌离子的外围电子排布具有空轨道,而AC发泡剂的分子结构上氮氧皆有孤对电子,二者酸碱配位络合,使得AC分子-N-C-键电子云浓度流向两侧,中间重叠程度减少,导致-N-C-键容易断裂,从而使得AC活化分解。

      另外AC发泡剂分解形成的氰酸容易在模具表面形成粘稠牢固的金属络合物,缩短了拆模周期,而氧化锌可以减轻结垢,起到延长拆紫外线屏蔽剂的作用,不过在实际生产中只需要0.2份的氧化锌就可以把AC分解温度降低到150度左右,

 

 

ADC发泡剂(Azodicarbonamide)是目前世界上改性品种最多、产耗量、应用领域的化学发泡剂。但由于其分解温度高,单一的ADC发泡剂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只有经过活性物质改性后的产品,才能满足不同类型的橡塑材料对发泡剂的要求,并且提高产品的附加值。ADC发泡剂原粉为研究对象,首次采用现代研究手段对其机理进行了研究,并推断出ADC的热分解机理,这为之后的改性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指导作用;其次,优选改性剂以改善它的分散性,提高其分解速率,减少残留物,提高发气量,改变其分解温度来满足不同发泡材料的使用要求,进一步提高ADC发泡剂质量;最后,筛选出满足EVA加工条件的改性ADC,研究了其对EVA泡沫制品力学性能和泡孔结构的影响。 主要工作如下: 1、通过TG-MSDSCIR等方法研究了ADC发泡剂热分解气体的种类以及固体残留物的成分,探讨了ADC发泡剂的热分解机理。结果表明:ADC发泡剂热分解过程分为3个阶段,阶段的气相产物为N2COHNCO,固体残留物为联二脲等;第二阶段的气相产物为NH3HNCO;第三阶段的气相产物为NH3CO2,固体残留物为尿唑等。 2、通过自行设计的发泡剂热分解特性测试装置分别研究了含锌化合物,有机酸活化剂对ADC发泡剂分解温度、分解速率以及发气量的影响。采用DSC测定含锌化合物,有机酸对ADC发泡剂分解热力学的影响。结果表明:含锌化合物的加入使得ADC发泡剂的热分解温度不同程度的降低,其中醋酸锌最为


公司是氧化锌、硬脂酸.石油树脂,聚乙烯蜡/PE蜡,水滑石,十二烷基苯磺酸,EBS/EBO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公司成立于1988年,位于河北石家庄,石家庄是氧化锌的生产基地,主要产品有:间接法氧化锌,橡胶专用氧化锌、陶瓷专用氧化锌、硬脂酸、硬脂酸1801、橡胶级硬脂酸,石油树脂,聚乙烯蜡/PE蜡,水滑石,十二烷基苯磺酸,EBS/EBO本公司以‘凭诚信求生存,靠技术求发展,质量本’的方针,赢得国内外广大用户的信赖与支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欢迎广大客户朋友前来实地考察、洽谈合作、参观指导!
产品留言

公司同类产品

版权说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易推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易推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

使用,并注明"来源:易推广"。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 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易推广页面显示产品信息均由企业自主发布,信息内容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易推广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遇非法或侵权信息欢迎监督,请联系QQ:1273397930或者发邮件至:1273397930@qq.com,如有确实证件证明属实,本站将对其删除处理,谢谢!

本信息由注册会员:李林(个体经营)发布并且负责版权等法律责任。

最新产品 - 今日最热门报道-分类浏览 - 每日产品
  • 易推广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