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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AQSIQ 代理注册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AQSIQ 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AQSIQ代理申请
(一)适用范围
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实施登记管理。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登记的国内收货人,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其废物原料的报检申请。无论以何种贸易方式从事废物原料进口的收货人,都应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登记。
(二)主管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负责收货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获得登记的收货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登记条件及申请
1、申请登记的收货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进出口贸易权限的合法经营企业;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遵守中国环境保护技术法规和相关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4)应建立并已实施质量管理制度;
(5)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加工利用企业。
杭州环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宋经理 手机(微信):15088680779 QQ:1545507518 邮箱:scrap@aqsiqgov.com
业务范围:
1.AQSIQ注册、延期、变更;
2.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注册、延期、变更;
3.进口棉花供货商注册登记证注册、延期、变更;
4.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注册。
2、收货人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登记申请,应提供有关的书面材料
3、申请登记的收货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
(1)不符合登记条件的;
(2)所提交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材料不真实的;
(3)不积极退运不合格进口废物原料或对已退运不合格进口废物原料变换口岸再次进口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评审与批准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收货人书面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登记申请的决定。
受理申请后,3个月内组织人员对提出申请的收货人进行审核。审核分为文件和现场两部分。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并颁发《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证书》;
审核不合格的,签发《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不予登记通知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后,收货人方可重新提出登记申请。
(五)后续管理
1、有效期:
登记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要求续延的,收货人应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续延申请。
2、各地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已登记的收货人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包括:
(1)核查登记收货人有无违反我国进口废物原料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为;
(2)抽查验证登记收货人是否将进口废物原料交付相应的加工利用企业;
(3)掌握登记收货人不合格货物退运情况;
(4)国家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3、已登记的收货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国家质检总局对其进口废物原料设置3个月的加严检验期,以集装箱装运的实施100%掏箱检验:
(1)进口的废物原料存在严重货证不符、申报不实的;
(2)收货人的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变更的;
(3)一年内首次发生进口废物原料环保项目检验不合格,经查确属收货人责任的。
4、已登记的收货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国家质检总局对其进口废物原料设置6个月的加严检验期,以集装箱装运的实施1000掏箱检验:
(1)在3个月加严期内或期满之后1年内再发生本节二、(五)3.中所列情况的;
(2)因检验检疫不合格需退运,不承担垫付处置环保不合格货物所需费用、不退运或弃货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5、已登记的收货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国家质检总局取消其登记资格。
(1)在6个月加严期内或期满之后1年内再发生本节二、(五)3.和二、(五)4.所列情况的;
(2)变造、伪造装运前检验证书的;
(3)经查实,收货人未将进口废物原料交付代理的加工利用企业2次及以上的;
(4)经查实,对已退运的不合格废物变换口岸再次进口的;
(5)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6、被取消登记资格的收货人,自取消登记之日起两年后方可再次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登记申请。
进境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AQSIQ 代理注册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AQSIQ 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AQSIQ代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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