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4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区设置
10月21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4科,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考生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考后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 8月 4日9:00至8月10日17:00(网上交费只限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
现场交费时间:2017年 8月7 日9:00至8 月10日17:00(现场交费只限于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交费办法
交费实行网上交费和现场交费两种办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实行网上交费;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实行现场交费。
网上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95元(每人每科23.75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45元。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免试部分科目现场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务费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免试部分科目现场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务费送交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办公室(郑州市顺河路32号),交费时需携带本人《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交费后,将《资格考试报名表》送交3楼考务部。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于2017年 8月16日前将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已现场交费考生的信息电子版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汇总表》见附件,现场交费的考生,可直接领取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10 月13 日9:00至 10月19 日17:0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及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报名热线----1329815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