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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代缴,医疗保险问题,广州社保挂靠

广州社保代缴,医疗保险问题,广州社保挂靠

  • 价 格: 电议
  • 型号:
  • 生 产 地:中国大陆
  • 访问:12次
  • 发布日期:2017/9/4(更新日期:2019/5/13)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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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4年的Hr行业经验!以良好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熟的运作和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信誉。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骏伯人力已为3000多家国内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且获得一致好评!
  • 详细内容
  • 公司简介
   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具体缴费的组成部分和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第七条、四十条规定:
  
  在职职工和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个人每月须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基数: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数。该平均数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其所属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26%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什么是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
  
  答: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第八条、《关于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及相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穗劳社医[2002]14号)规定: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是为《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实施(即2001年12月1日)前已退休(职)人员,以及退休(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在职职工,能够相应补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义务,保障其退休后享受正常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设立的。
  
  二、我司介绍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4年的Hr行业经验!以良好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熟的运作和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信誉。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骏伯人力已为3000多家国内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且获得一致好评!骏伯企业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为企业和人才提供诚信、专业、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
  
  办理联系方式: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奇
  
  电话:13431007953、
  
  办公QQ(V信):8520013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806
  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具体缴费的组成部分和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第七条、四十条规定:
  
  在职职工和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个人每月须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基数: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数。该平均数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其所属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26%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什么是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
  
  答: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第八条、《关于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及相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穗劳社医[2002]14号)规定: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是为《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实施(即2001年12月1日)前已退休(职)人员,以及退休(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在职职工,能够相应补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义务,保障其退休后享受正常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设立的。
  
  二、我司介绍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4年的Hr行业经验!以良好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熟的运作和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信誉。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骏伯人力已为3000多家国内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且获得一致好评!骏伯企业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为企业和人才提供诚信、专业、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
  
  办理联系方式: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奇
  
  电话:13431007953、
  
  办公QQ(V信):8520013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806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专业从事社保代理(五险一金)、广州生育险及个人社保、代发工资、劳务派遣等核心业务,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骏伯专业从事人力资源外包13年,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在册人数3万多。荣获“中国百强劳务派遣机构”“华南地区服务满意度最高劳务派遣机构”“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AAA信用等级’企业”等行业内至高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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