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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卖场陈列的区别与商品分类:
⒈卖场陈列方式的整体演出,无非是想吸引消费者之注视,进而对商品产生兴趣或购买。在陈列装饰演出的方式上,我们大致可归列出下列四种:
1) 单品展示(Item Presentation):IP,是针对特定或特殊之单项商品,特别设计或依其单品之特色来陈列装饰。
2) 商品陈列(Merchandise Presentation):MP,是泛指一般之陈列装饰管理,在全店依整体之商品需求及配置,陈列商品。
3) 视觉演出(Visual Presentation):VP,是在陈列装饰上,特别注意视觉上之感觉,无论是陈列商品的形状、样式、商品外观颜色等,都会依据最适合消费者的习性来陈列商品。
4) 重点展示(Point Presentation):PP,乃是就特殊商品群,如贩促商品、政策商品、流行商品等,以重点强调的方式陈列于较明显之位置。
⒉陈列装饰之商品分类
陈列商品时,依商品之特性、诉求对象等差异,加以归类,作系统之展示,而其类型大致有下列六项:
1) 商品种别:按该商品的品种分类来陈列商品,例如,手提包专柜,以男用公文包、女用公文包、皮夹子等来分类。比如客餐厅用品,以厨房用品、客厅用品,再向下细分。
2) 用途别:如家庭用清洁用品,可分洗地、洗碗、洗衣、擦玻璃等。
3) 尺寸别:以商品之尺寸规格大小来陈列。如POLO衫之S、M、L、XL等。
4) 材料别:以商品制造之材料来分类,如银器、铁器、铜器、陶器等。
5) 对象别:以使用者对象来分类该商品。如:玩具部门分为幼儿区、学龄儿童、女孩区、男孩区、模型玩具区等。
6)色彩别:将商品的色彩巧妙地运用出来,以刺激顾客购买欲。如衣服、袜子、手帕、领带、皮包等。(量贩性品牌多用,如宝狮龙;U2;班妮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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