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产品展厅 > 电工电气 > 电线、电缆 > 电力电缆 > 低烟低卤、低烟无卤电缆
低烟无(低)卤电线电缆在火焰燃烧情况下产生少量烟雾,释放的气体不含卤(低卤)元素,无毒(低毒)。当火灾发生时,可大大减少对仪器、设备和人体的危害,因而被广泛应用于高层建筑、医院、大型图书馆、体育馆、防灾指挥调度楼、车站和民用机场、旅客候车室、重点文物保护场所以及地铁、地下商场或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本公司开发生产的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塑料绝缘电缆电线,其使用性能不仅符合GB/T 12706-2002、GB 5023-1997和GB 9330-88、GJ08-93-2002规定要求,并且已形成系列,即阻燃型、耐火型,特别是低烟无卤(低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GB/T 17650-1~2-1998、GB/T 17651.1~2-1998,经国家科技查新,该类产品达到同类产品的国内先进水平。
用途
本产品参照法国RCCE及NF系列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0502、IEC60332-3、IEC601034等标准生产。产品在着火后不延燃,具有无卤、低烟、无毒、无腐蚀等特性,适用于核电站、地下设施、隧道、高层建筑以及广播电视台等场合,作固定敷设在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的电力线路中作输配电之用。
其他说明
1.具有聚氯乙烯绝缘或聚氯乙烯护套的电缆,电缆的敷设温度应不宜于0℃。
2.电缆导体长期允许的高工作温度:
聚氯乙烯(PVC/A)绝缘应不超过70℃。
交联聚乙烯(XLPE)绝缘应不超过90℃;
3.短路时(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的高温度:
聚氯乙烯(PVC/A)绝缘:当导体截面积≤300mm2时为160℃;当导体截面积>300mm2时为140℃。
交联聚乙烯(XLPE)绝缘为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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