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免费注册

热搜:通用机械五金工具仪器仪表安防监控

频道
通用机械 电子元器件 行业设备 五金工具 电工电气 仪器仪表 安防监控 专用汽车 照明灯具 化工原料 涂料 塑胶 建筑原料 皮革 冶金
猜您喜欢
推荐阅读

您的位置:首页 > 技术文献 > 产品说明 > 煤化炭验仪器挥发份灰分做实验注意事项

标题煤化炭验仪器挥发份灰分做实验注意事项

   

提供者:鹤壁市开平仪器销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1/9/13   阅读次数:802次 >>进入该公司展台

  煤化炭验仪器挥发份灰分做实验注意事项

一、挥发份坩埚应符合国标要求。
二、严格控制试样在规定温度下加热7分钟。
三、坩埚放入高温炉以后三分钟内应达到规定温度要求,否则试验作废。
四、每次测定后坩埚内经常附有一层黑色物质,应进行灼烧,并用干净的布擦净,以供下次试验使用。
五、严格控制炉温在900℃±10℃。
 
 
 
一、灰皿应符合国标要求。
二、测定时,一定要打开炉后烟窗以及炉门的通气孔。
三、燃烧试样时须将灰皿放在高温炉内恒温区。
四、灰分大于15%时应进行检查性灼烧,每次二十分钟,直到重量变化小于0.001克为止。
五、注意控制好各个阶段的升温速率和时间。


http://www.meijiaoyiqi.com
 

关键词: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易推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易推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

使用,并注明"来源:易推广"。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信息由注册会员:鹤壁市开平仪器销售有限公司 发布并且负责版权等法律责任。

最新产品 - 今日最热门报道-分类浏览 - 每日产品
  • 易推广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