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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化验设备量热仪在标定热容量时注意的问题 发热量测定的准确度关键在于标定热容量所能达到的准确度,以及热容量标定条件与发热量测定条件的相似性。重复性试验的密切吻合,并不一定表示结果准确,它们可能包括由于热容量不准确而造成的系统误差。因此,做好热容量的标定工作是保证获得准确发热量测定结果的基础。仪器的热容量是指量热系统产生单位温度变化所需的热量。通常以焦耳每开尔文(J/K)表示。要想根据试样燃烧后水温的升高来计算试样的发热量,必须首先知道水温升高1℃需要吸收多少热量。因为热量计的量热系统中,除了水吸收热量外,氧弹、内筒、温度计和搅拌器等都会吸热。而且各自的吸热情况不一样(各种材料的比热不同),因素比较复杂,不可能依靠简单的数学计算获得,只能用已知热值的基准物如苯甲酸来实现。目前,最适宜的量热基准物是苯甲酸,而且应当使用经国家计量机关检定并标明热值的纯度很高的苯甲酸。标定热容量应注意五次使用的苯甲酸是同一批次(热值)的,且重量尽可能一致,相差(0.0010g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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