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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 化肥厂着火 消防紧急救援及安全措施
山东省消防总队聊城支队开发区消防大队黄河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调令称:位于金山路往北大中肥料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请求救援,黄河中队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16名官兵火速赶赴现场。
到达火场后经侦查发现,发现着火物质是聚丙烯及化肥原料,指挥员果断下令布置水枪阵地对着火物质进行扑救,并同时对其进行冷却。随后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经过一个多小时大火被成功扑救。
此次战斗,全体战斗人员迅速出动,指挥员指挥得当。成功扑灭火灾,并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人身防护
吸入:烟雾限值,应佩戴口罩或者背负式空气呼吸器。
眼睛:带化学防雾眼镜。
皮肤:戴隔热手套,穿防消防服鞋。工作场所应设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二 急救
吸入: 将患者移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有呼吸道刺激症状者应吸氧。
眼睛:张开眼睑用大量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彻底冲洗。
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20分钟以上。
口服:立即用氧化镁悬浮液、牛奶、豆浆等内服。
注:所有患者应请医生或及时送医疗机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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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个人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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