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技术文献 > 技术研讨 > 发现超“高”药品可投诉
从市物价局获悉,日前,省物价局发出通知称,自3月28日起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荆州市物价局提醒市民,在购买涉及此次调价的药品时,若是发现其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可进行投诉。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此次调整涉及1874个品规的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266个品规的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以及20个品规取消部分单独定价药品。调整后的价格比原公布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低21%,个别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调整后的最大降幅达到70%。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克洛、阿奇霉素、氧氟沙星、阿莫西林等药品均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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