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钢件技术要求:
1.铸钢件材质为图纸设计规定或者厂家推荐;材料要求见《铸钢节点应用技术规程》(CECS235:2008)规定。
2.工程铸钢件按照《铸钢节点应用技术规程》(CECS235:2008)相关要求及技术标准验收。
3.铸钢节点表面粗糙度评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铸造表面粗糙度 评定方法》GB/T 15056进行。铸钢节点表面粗糙度Ra≤50μm;铸钢节点与其他构件连接的焊接端口表面粗糙度Ra≤25μm。
4.铸钢节点的铸造工艺应保证节点得到致密、均匀的内部组织和规定的尺寸,应适当控制浇筑温度和速度。节点铸造后表面应清理干净,修正飞边、毛刺、去除补贴、粘砂、氧化铁皮、热处理锈斑及内腔残余物等,
不允许有影响铸钢节点使用性能的裂纹、气孔、夹砂等缺陷存在。
5.铸钢节点的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铸件尺寸偏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6414中CT13的要求。相邻两轴线夹角的偏差不应大于30′。
6.铸钢节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铸钢件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方法》GB/T7233可探部位进行100%超声波探伤检测;支管管口的焊接坡口周围50mm区域应为Ⅱ,其余部位可为Ⅲ。
7.铸钢节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铸钢件磁粉探伤及质量评方法》GB/T9444可探部位进行100%磁粉探伤检测;铸钢节点与其他构件连接的部位应为Ⅱ,其余部位可为Ⅲ.
8.表面涂装:涂装喷砂处理Sa2.5,环氧富锌底漆,干膜厚度60μm,距离焊缝50mm区域内不得油漆。
9.未注明圆角R100。